1、第 0 页 苍梧县项目管理平台建设 竞竞 争争 性性 磋磋 商商 文文 件件 (预公示文件 ) 项目编 号: WZZC2018-C3-10010-DCGS 采购单位 :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5 月 第 1 页 目 录 磋 商 公 告 .2 第一章 服务商须知及前附表 .4 第二章 项目建设需求一览表 .17 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 .19 第四章 评标方法 .25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9 第 2 页 磋商公告 受 采购单位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委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
2、任公司拟对 苍梧县项目管理平台建设 采用 竞争性 磋商 方式进行采购 , 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磋商,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采购 项目名称: 苍梧县项目管理平台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 WZZC2018-C3-10010-DCGS 三、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定制开发软件实施苍梧县项目管理平台;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 磋商 文件。 四、 采购预算金额:贰拾伍万元整( 250000.00 元) 五、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六、 服务商资格要求 :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
3、 经营范围必须为: 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 )且技术性能达到本次 采购项目经营范围的服务商。 2、至磋商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领取: 1.发售时间: 2018 年 月 日 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 月 日 止(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苍梧分公司 (地址: 梧州市苍梧县龙圩镇城东路 28 号 ) 3.售价: 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00元,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方式: 4.1 根据相
4、关文件通知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先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查询, 凭查询回执参加报名及领取 响应文件 。 【 注: 苍梧县人民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工作集中安排在每周二、 周四查询 。如果有特殊情况急需查询请致电 0774-2693533。 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期内。 查询人员包括: 投标 单位、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前往查询的,必须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书 (两份 ),查询回执原件须准备一式两份,一份参加报名,一份放在 响应文件 正本,复印件放在 响应文件 副本 】 4.2 报名资料: 请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于 2018 年 月 日至 2018 年 月 日 携带本人身
5、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前来报名: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副本 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复印件 (委托时必须提供 ) 。 上 述 资料 均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提供一份给代理机构存档, 报名资料符合的方可领取磋商文件。 八、磋商保证金: 人民币 伍仟 元整 ( ¥ 5000.00 元) 。 服务商应于 2018 年 月 日 下午 17 点 00 分 前将磋商保 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第 3 页 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账号: 20351101040027576 开户行:农行苍梧支行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
6、止时间和地点 : 服务商应于 2018 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 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苍梧县财政局一楼 号开标室(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 150 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8 年 月 日 上午 时 分 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服务商磋商时间。地点: 苍梧县财政局一楼 号开标室(梧州市龙圩镇政贤路 150 号) ,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 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及广西
7、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十二、 本项目联系方式: 9.1 采 购 人: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政贤路 18 号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74-2682377 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鼎 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滨湖路 55 号南湖国际广场 6 号楼 404 室 苍梧分公司地址: 梧州市苍梧县城东路 28 号 联系人 :钟先生 联系 电话: 0774-2691833 9.3 监督部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74-2686580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2018 年 月 日 第 4 页 第一章 服务商须知及前附表 磋商须知 目录
8、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 5 一、总 则 . 8 1.项目名称及编号 . 8 2.服务商资格 . 8 3.磋商费用 . 9 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10 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 . 10 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 10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 10 6.响应文件编写的注意事项 . 10 7.响应文件的文字及计量单位 . 11 8.响应文件的构成 . 11 9.响应文件格式 . 11 10.磋商报价 . 11 11.磋商货币 . 11 12.服务商资格证明文件 . 12 13.货物合格和符合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 12 14.磋商的有效期 . 12 15.响应
9、文件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 . 12 16.磋商保证金 . 1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13 17.响应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 13 18.磋商截止时间 . 13 19.响应文件的修改及撤回 . 13 五、竞争性磋商(简称磋商)与评标 . 14 20.磋商 . 14 21.评标 . 14 22.无效的响应文件 . 14 23.废标 . 15 六、签订合同 . 15 24.中标 公告 . 15 25.中标通知 . 15 26.合同授予标准 . 15 27.签订合同 . 15 28.履约保证金 . 16 七、其他事项 . 16 29.成交服务费 . 16 30.解释权 . 16 31.有关事宜 .
10、16 第 5 页 服务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项号) 名称 详细内容 1.1 采购人 名 称: 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政贤路 18号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0774-2682377 1.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分公司地址: 梧州市苍梧县城东路 28 号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0774-2691833 1.3 项目名称 苍梧县项目管理平台建设 1.4 项目编号 WZZC2018-C3-10010-DCGS 1.5 项目招标预算价 人民币: 贰拾伍万 元整 ( 250000.00 元) 1.6 服务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国内注册(指按国
11、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生产或经营 (经营范围必须为: 具备计算机软件开发服务 )且 技术性能达到本次磋商采购货物经营范围 的服务商。 2、至磋商报名截止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 接受 1.8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三套副本,共肆套 3.3.1 磋商有效期 自磋商截止时间起 60 天 3.4 磋商保证金金额 磋商 保证金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转账方式( 禁止采用现钞 交纳方式 ) 磋商 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伍仟元整 ( ¥ 5000.00)
12、递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的,必须从 服务商 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 磋商保证金 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账号: 20351101040027576 开户行:农行苍梧支行 【注: 磋商 保证金必须在 本项目截 标前 一个工作日的 下午 5点 前到达 (以到账为准) , 电汇或者转帐支票必须注明 “采购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可以简写)加编号磋商保证金”字样 字样(如不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 。 本项目截 标前 一个工作日的 下午 5点 前经查实 磋商保证金 没有到账的,其投标将被 否决投标 处理 。 】 磋商保证金的递交,只接受磋商单位基本帐户汇出的款项,退回亦
13、只退回原汇出单位 。对非磋商单位基本帐户汇出的款项一律不予认可。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 6 页 1、 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服务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服务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服务商与采购人、其他服务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服务商的应在磋商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3.5 磋商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 月 日上午 时 分 5.1 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地点 苍梧县财政局一楼 号开标室 (龙圩区政贤路 150号 ) ,以招 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为准。 5.1.1 开标地
14、点 苍梧县财政局一楼 号开标室 (龙圩区政贤路 150 号 ) ,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为准。 5.1.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6.1 磋商 委员会的组建 磋商 委员会构成: 3人,其中 采购人 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采购人 代表由 采购人 自定;专家在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设立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 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1 2 名 。 7.2 履约保证金金额 1、 履约担保的形式: 银行保函或转账 。 2、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5%(四舍五入到 佰 位),由中标人 在接到中标结果通知函后 5 个工作日
15、内按上述规定的金额 递交至 以下 账户 : 开户名称: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账号: 20351101040027576 开户行:农行苍梧支行 转帐支票必须注明 “ 采购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可以简写)加编号政采履约保证金” 字样(如不注明,查不到帐概不负责) ,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苍梧县发展和改革局 开户账号: 20351101040027576 开户行:农行苍梧支行 3、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项目 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合同履约的,凭 采购 人 出具的履约担保金退付意见书、 “ 履约担保金收据 ” 4、 原件 办理 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 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
16、其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担保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在履约保证金到期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 ,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 】 7.3 开标会上须提供的资格证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购买响应文件发票原件、磋商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服务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 第 7 页 10.1 其他事项 服务商如发现磋商响应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条款等内容时,请在磋商截止日三日前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反映的,当作服务商对磋商
17、响应文件内所有条款的认可。 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等相关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已购买本响应文件的服务商必须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书面通知。如不来领取,则视为已在相关网站上查询收到,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服务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如成交人 出现转包或分包情形,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且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服务商必须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果经查实服务商提供虚假资料的,响应无效,如成交,即取消其成交资格。 10.2 合同 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
18、合同,延期自误。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将履约保证金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政府采购合同审核、备案: 1、 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成交服务商必须将政府采购合同送本采购代理机构审核盖章确认。 2、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采购单位必须将政府采购合同报送苍梧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10.3 成交 服务费 成交 服务费的支付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服务商需将该部分费用考虑在磋商报价中。 1、成交服务费 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一次性付清成交服务费及开标费用。 2、 上述款项,请现金现缴(或转账电汇
19、转入下列银行帐户)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开户名称: 广西鼎策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苍梧分公司 开户银行: 农行苍梧县支行 银行帐 号: 351101040020753 10.3 中标公示 采购人 以书面形式将其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人,同时 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 网 、梧州市政府采购网及 广西苍梧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上发布中标公告 。 第 8 页 一 总 则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苍梧县项目管理平台建设 1.2 项目编号: WZZC2018-C3-10010-DCGS 2.1 服务商资格:详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 2.2 联合体磋商:( 详见“服务商须知前附表”第
20、 1.7 项 ) 2.3 特别说 明: ( 1)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服务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服务商计算评审时,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后的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服务商;当报价相同时,则以技术标最优一家为有效服务商;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 (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 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4)投标人
21、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 ,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 ,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49 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2.4 质疑 2.4.1 投标人认为公开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对公开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 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 以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 2.4.2 服务商质
22、疑实行实名制,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2.4.3 服务商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书原件,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 1)质疑服务商和被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邮编等;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 4)相关证明材料; ( 5)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 由本人签字;质疑服务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5 质疑服务商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
23、提交质疑服务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6 质疑服务商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第 9 页 ( 1)质疑服务商是参与所质疑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 ( 2)质疑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2.4.3 项的规定; ( 3)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 ( 4)属于所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采购活 动; ( 5)同一质疑事项未经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 ( 6)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7 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自受理质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服务商及其他有关服务商。 2.8 投诉
24、2.8.1 服务商认为响应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 采购代理机构 提出质疑。对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服务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 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电话 0774-2686580)。 2.8.2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服务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对应的中文译本): (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 2)具体的
25、投诉事项及事实依据; ( 3)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4)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书应当署名。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2.8.3 投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除提交投诉书外,还应当提交投诉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8.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服务商; ( 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 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 2.8.2 项的规定; ( 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 5)属于苍梧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 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 苍梧县政府采购 监督管理部门 投诉处理; ( 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8.5 苍梧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