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7个古建筑防雷项目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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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通州区 7 个古建筑防雷项目 监理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BJJF-2015-1566B1572B 招 标 人: 北京市通州区文物管理所 招标代理: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二条 招标人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三条 招标代理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四条 投标人的资格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五条 投标费用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六条 招标文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七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八条 投标价格及要求工期、监理项目 部要求 .错误 !未定义书签

2、。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条 开标与评标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二部分 标准条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 投标文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 合同格式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 中标通知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 合同采用北京市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

3、施工监理规范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 本工程监理执行工程建设监理规程( DBJ01-41-2002)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 施工技术规范 .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 、本工程监理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 附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一)投标文件格式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二)工程监理廉政责任书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三)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错误 !未定义书签。 附件(四)评分用表 .错误 !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 投标须知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项目说明 1.1.1 工程名称: 工程监理 1

4、.1.2 工程建设地点: 1.1.3 工程 施工财政预算 : 工程造价: 工程总投资: 2849853.57 元 监理财政预算即拦标价: 85839.39 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元) 通州区护校洋楼古建筑防直击雷工程 18604.8 9 通州区文庙(三期)崇圣殿、尊经阁、圣荣殿古建筑防直击雷工程 8701.12 通州区潞河中学教士楼古建筑防直击雷工程 5517.13 通州区平津战役指挥部旧址古建筑防直击雷工程 22609.4 5 通州区京兆男子师范学校古建筑防直击雷工程 6782.79 通州区大成殿古建筑防直击雷工程 6934.09 通州区紫清宫古建筑防直击雷工程 16689.9 2

5、 1.1.5 资金来源: 1.1.6 监理服务范围: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 上述 工程监理 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工程的 施工阶段 、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 第二条 招标人 2.1 招标人名称: 北京市通州区文物管理所 第三条 招标代理 3.1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3.2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崇文门外大街 90 号 3.3 联系人:李锐 3.4 联系电话: 67117458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第四条 投标人的资格 4.1 参加本招标工程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 具有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 监理 乙 级 (含)以上 资质 第五条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当承担其投标文件

6、准备和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第六条 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包含下述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件 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 第五章 合同格式 第六章 施工监理规范 第七章 施工技术规范 第八章 附件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如果需要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澄清 ,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凡是 2015 年 11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前提出澄清的问题,招标人将以答疑文件的形式予以答复。招标人将答疑文件发给所有已经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答复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6

7、.3 场地勘察与答疑 6.3.1 场地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本条不适用) 6.3.1.1 招标人将于 2015 年 11 月 日 9 时 00 分 ,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集合地点: 现场 ),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并 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踏勘现场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均由投标人负责。 6.3.1.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8、。 第一章 投标须知 3 6.3.1.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6.3.2 答疑 6.3.2.1 答疑文件领取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17 时 00 分前 6.3.2.2 答疑文件领取地点: 6.4 招标文件的修改 6.4.1 招标人如果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将在投标截止日前 15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4.2 该修改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在收到修改文件后一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七条 投标文件的编制 7.1 投标文件的语言 7.1.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人之

9、间往来的函电和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7.2 投标文件的组成 7.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本文件第四章所列的文件组成,必要时,投标人可以按照同样格式 加以扩展。 第八条 投标价格及要求工期、监理项目部要求 8.1 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应当是在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范围所提供全部服务所需要的费用。 8.2 超过拦标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8.3 预计施工 工期: 201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16 年 1 月 23 日 第九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1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的 90 天,在此期限内,所有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第十条 投标文件的签署 10.1 投标人应当

10、向招标人提供 伍 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肆 份 ,电子版一份 ,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 ,以正本为准。 10.2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并应在第一章 投标须知 4 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 10.3 投标文件的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投标人必须在改动处盖章。监理大纲任何一页均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 第十一条 投标文件的递交 1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1.1 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注明 “正本 ”或者 “副本 ”字样。 11.1.2

11、 投标文件应装入投标文件袋内密封,袋数不限 ,用密封条将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处密封,并且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在投标文件袋正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1.1.3 投标文件 均须左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散乱。 11.1.4 监理大纲采用 “明 标 ”评审。 11.2 投标文件的送达 11.2.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上午 9 时 00 分 。 11.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冠京饭店 2 层会议室 11.2.3 接收人: 李先生 11.2.4 接收人联系电话: 67117458 11.3 迟到的投

12、标文件 超过本须知 11.2.1 款规定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11.4 投标文件的更改与撤回 11.4.1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允许投标人更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此种要求必须书面提出,并且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加盖单位公章。 11.4.2 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投标文件不得更改或者撤回。 第十二条 开标与评标 12.1 开标时间: 2015 年 11 月 24 日 上午 9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1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同时必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件或者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委托书以及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 12.3 开标时

13、招标人和各投标人应当当场共同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及签署情况。 12.4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招标人可邀请有关部门参加。 第一章 投标须知 5 12.5 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负责开标的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12.6 开标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2.7 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现行有关 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12.8 评标方法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四)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2.9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澄清或者说明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但是有关的澄清

14、或者说明,不允许对报价或者其它实质性内容进行更改。 12.10 中标通知书 招标人确认评标结果并在相关网站 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 向中标人发出。 12.11 合同订立 12.11.1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与招标人订立委托监理合同。 12.11.2 合同采用本市颁布的监理合同示范文本。 12.12 投诉处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 11 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12.13 凡获得招标文件材料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负保密责任。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件 6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BF-2

15、000-0206) 委托人: _ 监理人: _ 项目名称: _ 合同编号: _ _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件 7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委托人 _ _与监理人 _ 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 “本工程 ”)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_ 工程地点: _ 工程 规模: _ 总 投 资: _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标准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各部分若存在不一致之处,按照如下先后顺序解释: 监理合同; 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本合同专用条件; 本合同标准条件 。 四、监理人向委托人 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 _年 _月 _日开始实施,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完成。 本合同一式 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_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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