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答辩 申请和 结果退回操作办法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实施办法 ,凡 盲审结果有异议或未通过 、 盲审通过 但 答辩未通过 、 盲审 与 答辩 通过,但 学位评定 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 委员会 学位 讨论未通过 的博士研究生均需重新进行预答辩。这部分学生,再次申请预答辩时,需要各位老师在学位申请系统中将该生以前的预答辩结果 或申请 予以退回。具体操作 办法如下: 一 、预答辩申请 退回 操作 办法 点击 “研究生系统” “学位管理” “博士学位管理” “审核预答辩” 后,通过按查询条件,查到相应学生后,点击 “详细” ,看到以下页面: 请依次点击上图红色圆圈中的 “审核不通过”和“审核” 后,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申请退回,就可以再次进行申请预答辩了。 二 、 预答辩结果 退回操作办法 点击 “ 研究生系统 ” “ 学位管理 ” “ 博士学位管理 ” “ 预答辩结果 ”, 通过按查询条件,查到 相应 学生 后, 点击 “结果” , 看到页面下端有以下内容:请依次点击红色圆圈中的内容 “不合格”、“不同意答辩”和“重新预答辩” 后, 预答辩结果退回, 博士研究生便可以重新进行第二次预答辩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