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 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 一、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 (一 )总则。 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排序,应当当符合医疗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 (二)基本原则。 1. 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应当符合医疗的需要。 2. 移植医院根据合理的医学判断,有权为其移植等待者拒绝接受不合适的器官 。 3. 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按照移植医院、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三个级别逐级进行器官的分配与共享。 4. 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过程中应当避免器官的浪费,最大限度地增加病人接受移植手术的机会 ,提高器官分配效率。 5. 在确保尽量降低移植等待名单的患者死亡率的前提下,优化器
2、官与移植等待者的匹配质量,提高移植受者的术后生存率和生存质量。 6. 保证器官分配的公平性,减少因生理、病理和地理上的差异造成器官分布不均的情况。 7. 定期对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政策进行审核和适当修订。 (三)实施目标 。 1. 降低移植等待名单的患者死亡率。 2. 提高移植受者的术后生存率。 3. 消除核心的移植等待者排序规则和器官匹配政策对不同疾病和不同生理条件所产生的不公平性。 二、肝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 (一)数据收集 。 肝移植等待者数据收集表用于采集将肝移植等待者加入等待名单时所需要的医学信息,以及记录肝移植等待者在等待期间的医疗变化情况。肝移植等待者加入等待名单前,移植医院 必
3、须在分配系统中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肝移植等待者数据收集表。 (二)肝移植等待名单 。 肝移植等待名单是指在未获得器官捐献者肝脏医学特征的情况下,按照排序规则输出的一个有序的 、等待 肝移植手术 的患者 名单。排序规则包括: 1. 肝移植等待者医疗紧急度评分。 所有肝移植等待者在列入肝移植等 待名单之前都必须获取一个有效的医疗紧急度评分,用于肝移植等待名单 的排序。医疗紧急度评分的最高级别是超紧急状态 ( 详见 第 四项) ,不符合超紧急状态的等待者依据终末期肝病模型 /小儿终末期肝病模型评分 ( 以下简称为 MELD/PELD 评分,详见 第四 项)得到 的分数 按照由 高到低 的顺序 排列
4、。 早期肝细胞肝癌(以下简称 HCC)患者可申请 HCC 特例评分 ( 详见 第 四 项) ,申请成功者将获得 MELD评分 22分 ( 12岁或以上肝移植等待者)或 PELD 评分 32分( 12岁以下肝 移植等待者)。 2. 肝移植等待时间。 为消除主观判断和人为 因素引起的不公平性,客观地反映肝移植等待者真正等待肝脏 移植 的时间,肝移 植等待时间的计算 应当 与肝移植等待者医疗紧急度评分以及每个评分的停留时间相结合。 超紧急状态的肝移植等待者在肝移植等待名单上的等待时间将随着停留在超紧急状态的时间自然增加。 在同一个肝移植等待名单上,处于某一 MELD/PELD评分的 肝移植等待者的等
5、待时间计算如下: 肝移植等待者的等待时间 =当前 MELD/PELD 评分的累计等待时间 +比当前 MELD/PELD 评分分值高的 MELD/PELD 评分的累计等待时间 (三)肝移植匹配名单 。 肝移植匹配名单是指 结合 器官捐献者肝脏的医学特征 、 肝移植等待者自身的医疗紧急度、肝移植等 待者 与 器官 捐献者肝脏的匹配程度等因素,在分配系统中输出的一个有序的肝移植等待者的器官匹配名单。 影响匹配名单排序的主要因素依次为: 1. 地理因素。 以移植医院内的移植等待者名单作为基本的分配区域进行器官移植等待者的排序与器官的匹配。按照器官捐献者与等待者的相对地理位置,推行各省行政区域内和全国范
6、围内 的 器 官共 享。 各 省成 立 省级 人体 器 官获 取 组织( Provincial 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 以下简称 POPO),利用分配系统负责协调器官的获取与运送 , POPO下 辖一个或 几 个器官 获取组织 ( 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s, 以下简称 OPO), OPO 的数量及服务区域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确定。 进行器官匹配的最小分配区域为移植医院的移植等待者名单,并按照如下顺序逐级扩大分配区域,直到匹配到合适的等待者。 ( 1)移植医院分配区域 : 指移植医院内的移植
7、等待者名单。(适用于肝脏捐献者所在的医院具备肝移植资质的情况)。 ( 2) OPO 分配区域 : 指 OPO 服务区域内的所有移植医院的移植等待者名单。(适用于肝脏捐献者所在的医院不具备肝移植 资质的情况)。 ( 3) POPO 分配区域 : 指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移植医院的等待名单。 ( 4)全国分配区域 : 指全国所有移植医院的移植等待名单。 2. 年龄因素。 12 岁以下的儿童捐献者的肝脏优先分配给 12 岁以下 的儿童 肝移植 等待者。 3. 医疗紧急度评分。 在同一个分配区域内的肝移植等待者按照不同的医疗紧急程度进行排序。医疗紧急度评分的最高 级别 为超紧急状态,不符合超紧急状态的 肝
8、移植 等待者 根据 MELD/PELD 评分得到 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 进行 排列。 4. 血型匹配。 肝移植等待者与器官捐献者的 ABO 血型 应当 相同或相容,方可进行器官匹配。对于与器官捐献者 ABO 血型不相容的肝脏匹配仅限于超紧急状态或 MELD/PELD评分 30分的肝移植等待者。 5. 器官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的优先权。 为鼓励器官捐献, 赞扬 器官捐献者 挽救 他人生命的奉献精神,尸体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 或 活体器官捐献者如需要接受肝移植手术,排序时将获得合理的优先权。 6. 等待时间。 在同一个分配区域内 、 获得同一医疗紧急度评分的 肝移植 等待者,根据等待时间与血型匹配的综
9、合得分进行排序。 三、肾脏分配与共享核心政策 (一)数据收集 。 肾移植 等待者数据收集表用于采集将肾移植等待者加入等待名单时所需 要 的 医学 信息,以及记录 肾移植 等待者在等待期间的医疗变化情况。肾移植等待者加入等待名单前,移植医院须在分配系统中提交真实、完整、有效的肾移植等待者数据收集表。 (二)肾移植等待名单与肾移植等待时间 。 肾移植等待名单是指在尚未获得器官捐献者肾脏医学特征的情况下,按照排序规则输出的一个有序的 、等待 肾移植手术 的患者 名单。 肾移植等待者的排序以等待时间为主要排序指标。为 了能 够 真实、客观地反映 肾移植 等待者真正等待肾脏移植的时间,计算时 应当 结合
10、肾移植等待者接受 透析治疗的起始时间。 对于 18 岁或以上的肾移植等待者,如果在加入肾脏等待名单时尚未开始接受透析治疗,其等待肾移植的起始时间应当为该等待者之后接受透析治疗的起始时间。如果等待者在加入肾脏等待名单前已接受透析治疗,等待时间应当从加入等待名单的一刻起开始计算。 18岁以下肾移植等待者的等待时间由加入等待名单的一刻起开始计算。 (三)肾移植 匹配名单 。 肾移植匹配名单是指 结合 器官捐献者肾脏的医学特征 、 肾移植等待者的自身情况和其他匹配因素,在器官匹配系统中输出的一个有序的 肾移植 等待者名单。 影响匹配名单排序的主要因素依次为 : 1. 地理因素 。 以移植医院内的移植等
11、待者名单作为基本的分配区域进行器官移植等待者的排序与器官的匹配。按照器官捐献者与等待者的相对地理位置,推行各省行政区域内和全国范围内的器官共享。各省成立 POPO,利用分配系统负责协调器官的获取与运送 , POPO 下辖一个或几个 OPO, OPO 的数量及服务区域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省(区、市)实际情况确定。 进行器官匹配的最小分配区域为移植医院的移植等待者名单,并按照如下顺序逐级扩大分配区域,直到匹配到合适的等待者。 ( 1)移植医院分配区域 : 指移植医院内的移植等待者 名单。(适用于肾脏捐献者所在的医院具备肾移植资质的情况)。 ( 2) OPO 分配区域 : 指 OPO 服务区域
12、内的所有移植医院的移植等待者名单。(适用于肾脏捐献者所在的医院不具备肾移植资质的情况)。 ( 3) POPO 分配区域 : 指省级行政区域内所有移植医院的等待名单。 ( 4)全国分配区域 : 指全国所有移植医院的移植等待名单。 2. 血型匹配 。 肾移植等待者与器官捐献者 ABO血型必须相同或相容,方可进行肾脏的器官匹配。 3. 肾移植等待者评分系统 。 肾移植等待者评分系统用于同一个分配区域内等待者的排序。 该评 分系统由等待时间得分、器官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优先权、等待者致敏度( PRA 80%)、人类白细胞抗原( Human Leukocyte Antigen, 以下简称 HLA)配型匹配
13、质量、儿童等待者优先权组成。 ( 1) 等待时间得分 。 肾移植等待时间得分较高的肾移植等待者优先。 ( 2) 器官捐献者及其直系亲属的优先权。 为赞扬器官捐献者为 挽救 他人生命的 奉献 精神, 尸体 器官捐献者的直系亲属 或 活体器官捐献者如需要接受肾移植手术,排序时将获得合理的优先权。 ( 3) 高致敏( PRA 80%)等待者优先 。 由于高致敏肾移植等待者在没有优先权的条件下,比其他等待者更难找到合适的肾脏。因此, 应当 给予这类等待者一定的优先权,使他们有更大的 几率 接受移植。 ( 4) 与器官捐献者肾脏 HLA 配型匹配质量较高的肾移植等待者优先 。 研究发现肾移植器官捐献者与
14、接受者双方基因水平 HLA配型的匹配情况,对肾移植受者术后长期存活具有显著影响。因此, 应当 给予抗原无错配 ( 详见 第 四 项) 或 HLA 配型匹配质量较高的肾移植等待者一定的优先权,以提高肾移植术后生存率。 ( 5) 18岁以下 肾移植 等待者优先 。 肾脏疾病和透析治疗给 18 岁以下 少年儿童 正常的生长发育带来了严重的不良影响, 应当 尽早为 18 岁以下少年儿童 进行根本性的治疗(肾移植手术)。因此,给予 18岁以下肾移植 等待者优先权。 二、 有关名词解释 (一) 成人(大于等于 18 岁)肝移植等待者超紧急状态。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如 不接受肝移植手术 , 预期寿命小
15、于 7 天的成人肝移植等待者将被列为超紧急状态。 1. 暴发性肝衰竭 。 暴发性肝衰竭是指首发肝病症状 的 8 周内出现肝性脑病。等待名单中罹患暴发性肝衰竭的成人等待者,除正在重症监护病房( ICU)接受治疗外,还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 1) 呼吸机依赖; ( 2) 需要接受透析、连续性静脉 -静脉血液滤过 (CVVH)或连续性静脉 -静脉血液透析 (CVVD); ( 3) 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大于 2.0。 2. 原发性移植肝无功能 。 该诊断 应当 于移植物植入后 7 天内做出,并至少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 1)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AST) 30
16、00 U/L、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 2.5 和 /或酸中毒(动脉血 pH 7.30 或静脉血 pH 7.25 和 /或乳酸 4 mmol/L) 。 所有实验室检验值必须来自移 植后 24 小时至 7 天内所抽取的同一血液样本。 ( 2)无肝等待者。 3. 移植物植入后 7 天内移植肝动脉血栓形成,且满足上述( 1)和( 2)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项。 4. 急性失代偿性肝豆状核变性。 列入超紧急状态的成人肝移植等待者,其主管医师必须在 7 天内对该等待者的状态进行认证,否则将被降分处理。 (二) 18岁以下肝移植等待者超紧急状态。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 18 岁以下肝移植等待者,将被列为
17、超紧急状态。 1. 暴发性肝衰竭 。 暴发性肝衰竭是指首发肝病 症状的 8 周 内出现 肝性脑病。等待名单中罹患暴发性肝衰竭的儿童等待者,除正在重症监护病房( ICU)接受治疗外,同时还必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项: ( 1)呼吸机依赖; ( 2)需要接受透析、连续性静脉 -静脉血液滤过 (CVVH)或连续性静脉 -静脉血液透析 (CVVD); ( 3)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大于 2.0。 2. 原发性移植肝 无功能。 该诊断应当于移植物植入后 7 天内 做出,并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任何两项: ( 1)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 ALT) 2000 U/L; ( 2) 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 2.5; ( 3) 总胆红素 ( TBIL) 10 mg/dl; ( 4) 酸中毒(动脉血 pH 7.30、静脉血 pH 7.25或乳酸 4 mmol/L)。 所有实验室 检验 值必须来自移植 后 24 小时至 7 天 内所抽取的同一血液样本。 3. 肝动脉 血栓形成。 该诊断应当于移植物植入后 14天内作出 。 4. 急性失代偿性肝豆状核变性 。 列入超紧急状态的儿童肝移植等待者,其主管医师必须在 7 天内对 该等待者的状态进行认证,否则将被降分处理。 (三) MELD/PELD评分。 MELD/PELD评分是唯一 在国际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