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南乐县垃圾中转站设备购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HNYAPYCG-2018-001 采 购 人: 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 八 年 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 格式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南乐县垃圾中转站设备购置 招标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委托,就 南乐县垃圾中转站设备购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南乐县垃圾中转站
2、设备购置; 采购编号: HNYAPYCG-2018-001; 二、 采购项 目概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2.采购预算: 1380000 元;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 4.采购内容: 垃圾中转站设备 4套及配套车辆 1 台; 三、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或经销商; 3.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制造商经营制造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产品,并提供产品介绍彩页; 5.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6.经销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以 上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 网( )】。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相关网页的查询结果;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
4、标; - 2 -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企业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能证明其具备本公告“三、投标人资质要求”的所有资料; 4.2.报名时所提交的资料需查验原件,留存 2套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封皮注明投报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需要提供真实有效的原件 。 招标代理 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采购人 将保留查询投标人资料真实性的权利,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或中标资格。 4.3.招标 文
5、件发售时间: 2018 年 1月 5日至 2018 年 1月 11 日(上午: 9:00-11:30时,下午: 14:30-17:3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4.招标 文件 获取 地点: 濮阳市黄河路中段怡海名家小区 3 号楼 1 单元 1 楼 1 号 ; 招标 文件售价: 800元 /本; 招标 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
6、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 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 http:/, 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证金分配的 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文件截至、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 1 月 26日 15时 00分 (北京时间)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 100 米路北
7、阳光大厦三楼 四 开标室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3 -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 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398599 地址:南乐县兴华路 365 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 女士 联系电话: 18238383537 地址:濮阳市黄河路中段怡海名家小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 采购人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4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8、 1.1.2 采购人 招 标 人:南乐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联 系 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13939398599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赵 女士 联系电话: 18238383537 1.1.4 项目名称 南乐县垃圾中转站设备购置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采购 内容 垃圾中转站设备 4 套及配套车辆 1 台 1.3.2 交货期 交货期: 15 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1.3.4 质保期 不少于 1 年
9、并不低于国家或者行 业对质保期的相关规定 1.3.5 交货地点 采购 人指定地点 1.4 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单位为制造商或经销商; 3.制造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制造商经营制造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产品,并提供产品介绍彩页; 5.制造商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经销商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满足以上对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应具有产品制造商有效的产品授权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针 对本项目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
10、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中 国政府采购网( )】。供应商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在相关网 页的查询结果; - 5 -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2 投标人提出问题 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7 日前 1.5.3 采购人 说明澄清 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
11、5 日前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采购人 发布的变更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 15 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2.2.4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26 日 15 时 00 分 (北京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 3.1.1 构成投标文件 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12、 :贰万元整(¥ 20000.00 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公司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 4100 1510 8340 5250 0586 行号: 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 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未完成保
13、证金分配的按无效标处理。 开标时需带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银行汇款单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交 予代理公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 肆 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 U 盘,包含正本全部内容)。 3.7.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胶粘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4.1.2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 6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濮阳市
14、中原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 100 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 四 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 文件开标程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 共 5 人 ,评审专家 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由评标委员会推荐 1-3 名中标候选人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费用承担 ( 1)投标单 位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中一切资料的费用; ( 2)中标单位承担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用。( 2002) 1980
15、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和发改办价格( 2003) 857 号的规定计算) 10.2 提交原件 1.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证件等原件和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原件,编制目录后,用袋子装好随同投标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一同提交采购人 或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的各种原件。 3.验原件结束后,退还证件。 10.3 招标控制价 小写: 138 万元 大写: 壹 佰叁拾捌万 10.4 其他 制造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 7 亿元及以上 - 7 -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16、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 采购人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等 1.3.1 本次招标项目的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
1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次招标项目的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 采购人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
18、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 的问题送达招标代理人,以便 采购人 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采购人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8 -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 1) 本招标文件包括: ( 2) 招标公告; ( 3) 投标人须知; ( 4) 评标办法; ( 5) 合同格式; ( 6) 技术标准和要求; ( 7) 投标文件格式; (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
19、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 采购人 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 采购人 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4 投标的截止时间:见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采购人 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 采购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 1) 投标函; ( 2) 投标函附录; (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 5) 投标保证金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