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增江街陆村排洪渠增江小学段整治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4 1. 招标条件 . 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4 4、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 5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5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 6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6 8. 评标办法 . 6 9. 投诉与异议受理 . 6 10. 联系方式 . 7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8 1. 总则 . 13 2. 招标文件 . 15 3. 投标文件 . 16
2、 4. 投标 . 18 5. 开标 . 19 6. 评标 . 19 7. 合 同授予 . 20 8. 重新招标或经批准不招标 . 21 9. 纪律和监督 . 21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22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格式) .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评标) . 24 评标办法前附表 . 24 1. 评标方法 . 27 2. 评审标准 . 27 3. 评标程序 . 29 附表三:评分标准(格式) .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4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 34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 8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 11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128 第六章 图纸
3、(招标图纸) . 13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 13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167 3 第 一 卷 4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增江街陆村排洪渠增江小学段整治工程 施工 招标 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增江街陆村排洪渠增江小学段整治工程 已由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建设单位和招标人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陆村 排洪渠防洪标准采用 20 年 一遇洪水设计, 5
4、0 年 一遇洪水标准校核,排涝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 24 小时 设计暴雨 1 天 排干排涝设计标准 。 工程 等别 为属 IV 等 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4 级 ,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 5 级 。 项目实施排渠改造工程,长 206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明渠段两岸挡墙及护岸总长为 176 米,新建箱涵30 米,箱涵顶部设置沥青路面及人行道,两侧设置大理石栏杆及镀锌栏杆。 2.2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2.3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4 招标控制
5、价: 人民币大写: 伍佰零叁万柒仟伍佰伍拾肆元捌角贰分 (¥:5037554.82)。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注:应选择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号)及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资格后审不 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资格审查结果与中标结果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单位少于 3 家的标段 将重新组织招标。 5 4、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增城交易部第 1 开标室(或报名窗口)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由招标代理负责。 4.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 1) 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 )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 2) 本项目投标文件 (按 招 标文件 总则“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要求密封) 。 (
7、3) 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4) 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注:(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格式见 8.2、 8.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必须要满足 56 天,均为原件,单独提交,否则拒收其投标文件)。 4.2. 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 10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时间前完成缴纳 (缴纳证明材料不需附进投标文件,开标时以 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查询为准) 。 4.3. 项目负责人使用状态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
8、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4.4 在规定的办理投标登记手续(递交投标文件)期间结束后,申请单位不足 3 名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 2018 年 5 月 14 日 8时 30 分 ,截止时间: 2018 年 5 月 14日 10 时 30 分 , 地点为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增城交 易部( 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 2号金河湾 3 栋 108)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
9、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3 开标时间: 2018 年 5月 14日 10时 30 分 -2018年 5月 14日 11时 30 分 (开标完成为止) 公开开标。(注: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 )持本人第二代身份 证在开标日 10 时 30 分前 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报到签到手续后全程参加开标会议, 开标后,法定代表人或授6 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 )应在开标记录表
10、上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否则视其为放弃投标,报到截止时间以交易中心提供的计时装置为准;。 5.4 投标文件的份数及签署要求: 投标人在本公告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内须递交投标文件一式 三 份 ,其中正本一份, 副本 二 份 ,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均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 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须包装、密封。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招标公告发出之日 起 计算
11、编制投标文件时间,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少于 20 天 ( 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 。 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投标人诚信评价分(权重 20%)取自本项目投标报名第 1 天 (备注: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第一天视同为投标报名第 1 天) 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 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 施工
12、 水利”中“诚信综合评价”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 施工水利” 诚信综合评价分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 40 分计算。 9. 投诉与异议受理 招标监管机构:广州市增城区水务局,投诉电话: 020-82639502;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 020-82729926 地 址: 增江街东桥东路 8 号 7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增江街道办事处 地 址:
13、增 江街东桥东路 8 号 地 址: 越秀区 越华路 116 号 省 煤炭 办公大楼 9 楼 联 系 人: 吴 工 联 系 人:陈 工 电 话: 020-82729926 电 话: 18026332598 传 真: 传 真: 2018 年 4 月 21 日 8 第二章 投标人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增江街道办事处 地址: 增江街东桥东路 8 号 联系人: 吴 工 电话: 020-8272992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越秀区越华路 116 号省煤炭办公大楼 9 楼
14、 联系人:陈工 电话: 18026332598 1.1.4 项目名称 增江街陆村排洪渠增江小学段整治工程 1.1.5 建设地点 增江街陆村 1.1.6 现场管理机构 / 1.1.7 设计人 1.1.8 监理人 1.1.9 代建机构 /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出资比例 /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本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1.3.2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 年 月 日 1.3.3 质量要求 一
15、次性验收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资质要求: 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以上(含 叁 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注:应选择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 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 2014159 号)及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财务要求: 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 (近两年盈利为正,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 业绩要求: / 信誉要求: / 9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资格: 具备 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 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
16、注册证书或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218 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 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记录状态为锁定或暂停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项目负
17、责人须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或在册人员; 技术负责人资格: 具备 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 ;技术负责人须为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或在册人员; 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 (资格审查时以广东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发布 内 容为准,各投标单位自行到网站截图打印并盖上单位公章 ); 4、企业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 信息登记 中的在册人员; 5、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
18、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法人证明书及法人委托证明书; 7、投标人按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声明须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 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10 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 http:/)查阅办事流程,
19、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 133号,咨询电话: 020-66267918。 9、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必须与广州建设工 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致 )应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依时参加开标会 ,否则视为自动弃权处理。 10、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都取消投标资格。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 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 1.10 投标预备会 召开 不召开 1.11 分包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
20、三人资质要求: 不允许 1.12 偏离 偏离允许幅度及其处理方法:不允许。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5月 14 日 10时 30分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时间算起的 56 天内。 3.4.1 投标保证金 1.招标人委托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2.投标担保额度: 10 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 : 3.1 投标人必须在 开标前 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 3.2 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出。 3.3 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系统开标前查询到账为准(缴纳证明材料不需附进投标文件,开标时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 查询 为准) ,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不参与资格审查和评标。 3.4 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3.5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担保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