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总体工作方案按照省政府统一安排,吉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目标的总体安排和重要事项的决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快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工作,现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刻认识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拉动经济之需、改善民生之要、政府应尽之责。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统一要求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建设新房与购买旧房相结合、注重建设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把我省的“五路安居”工程建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努力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动和谐吉林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工作目标(一)廉租住房建设。2009年-2011年,三年新建廉租住房34.4万户、发放租赁补贴30.9万户。其中:2009年,新建廉租住房必保9万户 (建筑面积390万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