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星集团 南星大理石有限公司 东星发字 2012 4号 签发人:人事管理规则 为了完善公司经营管理机制,实现人力资源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本管理规则。(一)员工招聘 第一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统一负责员工招聘工作。 第二条 公司总经办根据精简效能,科学使用和计划、实施、控制的管理原则,编制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计划,作出公司人力资源近期和中长期配置规划。 第三条 人事行政部根据编制规划及各部门业务工作需要,作出各阶段员工期配置规划。第四条 招聘的申请与审批 1、用人部门因岗位空缺,需增补人员时,可依公司编制按岗位要求填写增补人员申请单,报权限主管批准。2、编制外的增补人员申请须经常务副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3、招聘普通工人、一般职员、基层主管提前10天以上申请;招聘中高层主管、特殊专业人员须提前20天以上申请。第五条 公司根据员工层级管理原则及管理组织体系对员工管理隶属关系的要求等,分别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实施招聘,招聘员工计划和实施情况,人事行政部需建档备查。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