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自评表B级指标C级指标学校现有学校需要增加、完善B1学校设置C1学校布局符合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的要求,与人口、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匹配。符合要求C2学校设置基本合理,满足交通便利、安全和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等相关要求,符合学校设点的相关规定。符合要求B2学校规模及班额C3小学规模不超过30个班;独立初中规模不超过30个班;完全中学初中部不超过18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45个班。符合要求C4从2011年起,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符合要求B3校园建设C5生均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地、绿化用地,不包括池塘、湖泊及生产劳动基地)面积,小学:城区不低于10,其他不低于14;初中:城区不低于16,其他不低于24 ;城市老校可适当降低标准但原则上不低于上述标准的85%。符合要求C6生均集中绿化用地面积小学不低于1.2,初中不低于2。符合要求C7学校各功能区划分合理,有围墙、校门、厕所等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