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处假冒专利工作流程图 接到假冒专利行为的举报或检查发现涉嫌假冒专利的产品 现场通过抽样取证、登记保存和调查,获取相关数据。 5 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举报、 投诉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决定是否 立案 。 撤案 假冒专利行为轻微并已及时改正的,免予处罚,发 出 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予以结案;应当予以处罚的,发出处罚前告知书。(拟处罚数额达到听证标准的,一并送达处罚前听证告知书) 当事人 3日内是否提出申辩意见?(符合听证标准的,当事人 3 日内是否要求听证? ) 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核实当事人提出的实施、理由和证据是否合理、成立? 当事人不履行的 , 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否 是 假冒专利行为
2、不成立的,依 法撤销案件 。 否 否 当事人 对 行政 处罚有异议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内,向 菏泽 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或 六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为明知是假冒专利提供便利条件的处罚流程图 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存在 对为假冒专利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现场通过抽样取证、登记保存和调查,获取相关数据。 自发现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或者收到举报、投诉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立案 。 撤案 发出处罚前告知书 (拟处罚数额达到听证 标准的,一并送达处罚前听证告知书) 当事 人 3 日内是否提出申辩意见? (符合听证标准的,当事人 3 日内是否要求听
3、证? ) 发送行政处罚决定书 核实当事人提出的实施、理由和证据是否合理、成立? 当事人不履行的 , 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否 是 是 是,撤案 否 否 当事人 对 行政 处罚有异议的,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 60 日内,向 菏泽 市人民政府或山东省知识产权局申请行政复议,或 六 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查封、扣押假冒专利产品流程图 对有证据证明是假冒专利的产品, 需采取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的 向 部门 负责人报批 依法作出其他处理 当场做笔录、制作并当场交付 查封扣押 决定书 和清单 30 日内查清事实,作出处理决定;情况复杂的经 部门 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 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条件的 符合采取 查封、扣押 条件的 依法解除假冒专利产品的查封、扣押 出示执法证,通知当事人到场(至少 2 名执法人员) 当事人到场的 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留置送达告知文书 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 立即退还财物 已将鲜活物品或者其他不易保管的财物拍卖或者变卖的,退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