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2015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志愿表(五) 【第二阶段填报 文科类、理科类 第三批本科院校志愿用表】 姓名 _考生号 _ _市 _县(市、区) 第三批本科平行院校志愿 院校代码 院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是否服从 其他专业 A 1 2 3 4 5 6 B 1 2 3 4 5 6 C 1 2 3 4 5 6 重要提示: 1、本表为考生纸质志愿表,考生须在 7 月 26日 30 日(截止时间为 7 月 30日 17: 00) 凭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网上 ( http:/或 http:/) 填报 平行院校志愿 ,并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 和安全性 负 责 ,不需要现场签字确认志愿信息。 2、考生如表示服从其他专业志愿,应在表中“是否服从其他专业”栏中明确填写“服从”字样,否则视为不服从。 3、在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后,未被录取且符合相应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条件的考生,须按照准考证背面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如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和 要求 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征求平行 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由此对考生 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