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慈溪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 CXFSCG2018137 采 购 人:慈溪市规划局 代理机构: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7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 6 第三章 开标和评标须知 . 12 第四章 评分细则 . 18 第五章 合同范本 . 21 第六章 招标内容和技术要求 . 27 第七章 商务条款 . 30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1 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慈溪市规划局委托,就慈溪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
2、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CXFSCG2018137 二、项目名称:慈溪城市发展战略研究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标项 项目范围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技术要求及预算 一 1、长三角城市群、杭州湾经济区及与慈溪发展密切相关的周边城市。 2、 市域行政区域范围,总面积约 1361km2,重点考虑中心城区及宁波前湾新区(慈溪片)重点发展区块 。 慈溪城 市发展战略研究及相应的后续服务 合同签订之日起 120 日历天提交符合要求的规划设计成果 慈溪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预算为465 万元。 五、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3、购法第 二十二 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备城 乡 规划 编制甲 级资质 的独立法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供应商可以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4 化政府采购平台”栏目按照相应要求
4、先提交报名资料后下载需 购买的电子版招标文件, 并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取得编制招标文件的设计基础文件 ,同时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到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 2018 号辰佳大厦 6 楼 605 室)获取招标文件和编制招标文件的设计基础文件: ( 1)营业执照副本、 城 乡 规划 编制甲 级资质 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 2)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日期: 截止 至 2018 年 8 月 7 日 ;时间: 上午 8:30-11:00;下午 13:30-16:30
5、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联系方式:联系人,沙工;电话: 0574-63905833。 特别提醒: ( 1)各投标人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http:/)的注册。供应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时须录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位数 18 位。已注册的供应商如以 9 位组织机构代码注册的,请及时更新为 18 位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 ( 2)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8 月 1
6、5日 09 时 30分止。 八、投标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四 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 2018 年 8 月 15 日 09 时 30分整。 十、开标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 四 开标室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8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可选择: 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 必须从 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 不接受现金交纳形式 。同时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及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号: CXFSCG2018137。 5 3、投标保证金于 2018 年 8月 10 日 16: 00之前交纳到以下账号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收款单位:慈溪市
7、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 银行慈溪 市 支行 银行帐号: 33150199513600000015 十二、采购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规划局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地址: 慈溪市三北大街 428 号 联系电话: 0574-63891849 招标代理 机构 名称 :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 2018 号辰佳大厦 6 楼 联 系 人: 施先生 联系电话: 0574-63086545、 0574-63905833 传 真: 0574-63905833 十三、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 185 号)、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 十四、监管单位: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 室 6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采购项目所叙述的服务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方”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2、“投标供应商”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
9、商。 3、 “中标方”系指在本次招标中确定向招标方提供服务的投标方。 4、“服务”系指投标人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服务。 5、“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系指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6、“ ”系指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 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本次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根据发改价格 2011 534 号文件服务招标的取费标准计算,计算方法为差额定率累进法。 五、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不接受其它币种报价。 2、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认真
10、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 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六、投标保证金 1、按招标公告的规定要求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 2)履约保证金未按规定交纳或不足的; ( 3)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7 他方式弄虚作假,或者在开评标过
11、程中无理取闹恶意扰乱开评标秩序,或者违反国家或地方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及规定的 ; ( 4)中标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未中标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中标通知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无息退还。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的处理:合同签订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七、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个日历日。 2、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供应商协商延缓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投标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能修改
12、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资格审查文件: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文件的); 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 如未办理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5、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其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7、最近一季度 依法纳税的完税凭证
13、 复印件 ,无完税记录的 提供供应商 所在地 国 税 、 地税部门出具的 依法 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 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8、最近一季度缴纳社保的 凭证 复印件 , 无 缴费记录的提供投标方所有地社保部门出具的 依法 缴纳或免缴 社保 费证明 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9、无重大 违法记录声明函 ; 8 10、供应商一般情况; 11、 城 乡 规划 编制甲 级资质 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 标方公章); 1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13、投标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 1、封面; 2、投标函; 3、技术条款响应表; 4、商务
14、条款响应表; 5、项目背景理解分析 6、发展核心问题初判 7、总体思路及设计内容 8、进度、人员安排 9、后续服务方案 10、其它优化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11、投标人业绩、信誉分自评分表; 12、评分所需的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方公章) 13、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报价文件 1、封面; 2、开标一览 表; 3、投标报价明细表 4、投标单位声明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适用,请提供)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请提供) 注: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三份文件分别装订、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文件名称。 九、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5、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 9 2、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盖投标方公章。 3、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用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及“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投标文件部分统一格式详见 “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 招标方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方名称、通讯地址、投标联系人及手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二)如果投标方未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1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将 拒收 。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方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 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四)招标方接受投标方标书时间 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在开标现场接受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十一、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开标人员身份确认时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到达开标现场的或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
17、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 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0 7、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 8、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9、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8、且投 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1、违返公平竞争的原则或恶意串通或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或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的; 1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1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1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1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1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 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14、法律、法规 和招标 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十二、标书答疑: 投标方如对本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开标日 5 日前送至慈溪市诚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均对此无异议。 十三、质疑和投诉 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方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方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