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市 第十八中 学校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各 供应商 : 现对 成都市 第十八中学校 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CDJN-201811046, 作 如下变更: 一、采 购 人: 成都市 第十八中 学校 地 址: 成都市金罗路 4 号 联 系 人: 张 老师 联系电话: 13458543092 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地 址: 成都市沙湾路 65 号金牛政府办公大楼 1-4 号 邮 编: 610031 联 系 人: 凌 老师 联系电话: 028-87705790 三 、 原公告项目名称: 成都市 第十八中学校 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2018 年 11 月 13 日 四、更正事项: 1、 原内容 : P34,第七 章, 1.总则 , 四、(二)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2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更正为: 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 2、 原内容 : P38, 二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两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正为: 二 、 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并发布终止竞争性磋商 公告。 3、 原内容 : P41,三、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两 家的,该包件 采购 失败。 更正为 : 通过符合性审
3、查的供应商不足 三 家的, 本项目 采购失败。 4、原内容: P41,四 、 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 供应商在 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 最后报价 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2 家 。 更正为: 四 、 磋商结束 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 规定 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提交 最后报价 的 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 。 5、原内容: P43, 七、 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足 两家的,本项目采购失败 。 更正为 : 七、 有效最后报价的供应商 不足三 家的,本项目采购失败 。 6、 原内容: P48, 16.采购失败情形 四、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4、两 家的; 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两 家的; 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 两 家的; 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 两 家的。 更正为: 四、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五、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六、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七、通过最后报价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其他内容不变 。 成都市 第十八中 学校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二一八年 十一月二十 一 日 对“ 成都市 第十八中学校 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 更正 公告 ” 的回执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采购和机关服务中心: 我公司于 2018 年 月 日收到“ 成都市 第十八中学校印刷服务 采购项目 更正 公告 ”( 采购 编号 : CDJN-201811046)的通知,内容已全部知悉。 特此回复。 单位名称(及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018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