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州大学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 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 工程 硕士学位 研究生 招生 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 (学位办 200833 号文件) 批准,我院面向社会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工矿企业、设计院、工程建设单位服务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以适应社会经济建设和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 一 、 招生专 业领域及招生指标 招生类别 及代码 专业领域 及 代码 培养 方向 招生指标 工程硕士 430100 建筑与土木工程 430114
2、建筑学 自定 建筑工程 交通土建工程 (道路桥梁方向 ) 岩土工程 市政工程(给 水 排水方向) 工程管理 二 、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 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 1) 2005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 ( 2) 2004 年 7 月 31 日前获得 国 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学历。 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总人数的 10%。 三 、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 确认 相结合的方式。即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 学位与研究生教
3、育 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 确认 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时间 : 2008年 7月 3日至 7月 13日 。 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网上报名 网址 为 : http:/。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根据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 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 现场 确认 时间 : 2008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 。 网上报名后的考生必须到报名点进行信息确认, 报考我校的江苏省考生, 只能在我校 进行 报名 确认 , 我校现场报名地点: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扬州市大学南路 88 号),校行政楼一楼报告厅 。 报考我校的
4、外省考生, 到考生 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报名 地点进行报名确认 。 现场报名需提供网报号码, 缴纳报名考试费,采集数码照片 , 核对报考信息等 。 2.资格审查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查,由我校统一组织,在考生复试时进行。 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到我校研究生招办或报考学院索取,也可从 以下网页 下载( http:/ 或 http:/, 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 张,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 荐意见。考生将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审查材料必须是原件
5、。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 、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1.考试科目 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考生当年只可选择 1 个培养单位报考。 第一阶段:全国联考,即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 GCT”,考生取得的“ 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 “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 推理能力测试、英语运用能力测试。“ GCT”试卷满分 400 分,每部分各占 100 分。考试时间为 3 个小时。全国联考科目命题由“学位中心”统一组织,
6、命题依据(考试大纲与参考书)详见“学位中心”网站公告。 第二阶段:按培养方向参加我院 组织的专业考试, 每个方向考一门专业课 。 方向 考试科目为建筑构造(参考书目为房屋建筑学(第三版),同济大学等编,建筑工业出版社);方向 考试科目为材料力学(参考书目为 材料力学 范钦珊 主编, 清华大学 出版社 , 2004 年 ); 方向 考试科目为普通化学(参考书目为 大学 普通化学(第 四 版), 大连理工大学普通化学教研室 编, 大连理工大学 出版社, 2001)。 方向 考试科目为 工程经济学 (参考书目为 工程经济学 刘晓君 , 建筑工业出版 社 , 2003 年 );专业课 试卷满 分 10
7、0 分,考试时间为 2 小时。 2. 全国联考时间 2008 年 10 月 25 日 (周六) 、 26 日 (周日) 。 3.专业课考试时间 待定 ,另行通知 。 4.考试地点 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通知地点参加考试。 五 、录取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复试成绩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与录取名单。工程硕士对无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的录取比例有一定限额,详见 本简章“报考条件” 。 六 、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论文要求 1.培养方式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学生在读期间,一切关系留在原单位,工资、福利、医疗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对攻读硕士专业学
8、位者实行导师负责制,并组织导师指导组进行集体指导。考生入学后按照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要求,以在职不脱产方式学习研究生课程,由我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 和实际业务部门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相应技术职务的人员(我校将给聘任导师颁发聘书)联合指导,结合生源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共同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专 门 人才。 2.学习年限 从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 3 年,实行学分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但不超过 5年。其中,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 6 个月。 3.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针对工作实践中的技术服务、技术监督、业务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或具有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可以是研究
9、论文,也可以是较高水平的调查报告、技术服务研究(总结)报告等。论文选题应具 有先进性、创新性、实用性、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七 、学位授予 理论课程学习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可按有关规定授予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八 、收费标准 培养费 19500 元 /生 (每年 6500 元)。 九 、 联系方式 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 闵海强、 肖鹏;联系电话: 0514-87979409, 87978669, 87979410;传真: 0514-87979409;通讯地址:
10、扬州市江阳中路 31 号,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 225009;电子邮件信箱( E-mail) :; 。 扬州大学建筑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 年 6 月 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位种类:工程硕士 报考学校名称:扬州大学 姓名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照 片 (加盖推荐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本人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所在单位性质 通信地址(邮编)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学士学位 获学士以上学位时间 年 月获 学 士学位 考生 个人简历 起止年
11、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方向 以上各项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考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 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专科学历一栏为本科以下学历者填写。 3、考 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除此之外,报考法律硕士的政法系统考生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还须由省级人事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其他考生无须上级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4、此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有关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存档备查。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