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李沧区“巾帼建功”竞赛 活动领导小组文件 李沧建功发 2017 3 号 关于 推荐评选全区 “双百攻坚会战” 中 巾帼 建功示范岗和巾帼建功标兵 的通知 各街道妇工委、区直部门(单位)妇委会: 2017 年,全区广大妇女以百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积极参与全区“双百攻坚会战”,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扎实苦干,负重拼搏,充分发挥了“半边天”的积极作用。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对“扬巾帼风采 促双百攻坚”会战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推荐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数量 拟推荐评选李沧区巾帼建功示范 岗 26 个、巾帼建功标兵 30名。 二、推荐条件 (一)李沧区巾帼建功示
2、范岗 1、其中 1 名负责人为女性、人数在 3人以上的科室或柜组,3 5人(含 3人)的岗位女职工占 80%以上, 5 人以上的岗位女2 职工占 60%以上。 2、成员政治业务素质高 ,遵纪守法 ,爱岗敬业 ,熟练掌握业务技能 ,创新增效 ,岗位建功 ,团结协作 ,在“双百攻坚”会战中贡献突出 ,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人才效益显著,成为行业榜样。 3、“巾帼建功示范岗”内部管理规范 ,有具体的创建计划和明确的争创目标 ,有切实可行的学习、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 ,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 标要求。 (二) 李沧区巾帼建功标兵 1、发扬“忠诚、干净、担当、表率”精神,对“双百攻坚会战”的意义有深刻的理
3、解和认识,在“双百攻坚会战”中具有“靠上拼上豁上关键要拿下”“要急要争要抢关键要得到”的作风,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群众威信高。 2、紧紧围绕区百项重点工作,有效地调动广大妇女群众的工作热情。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意识,积极协调与行业、部门、妇女群众的关系,所在单位有浓厚的争创氛围。 三、推荐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这次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 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组织好这次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确保推荐集体、个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 2、评选出的巾帼建功示范岗和巾帼建功标
4、兵,均要填写相3 应的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对申报的集体及个人进行汇总并附电子版。具体参照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 3、 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倡树典型。各单位要对本行业本单位涌现出的先进集体的工作经验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进行深度提炼总结,积极进行宣传和推介,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4、申报表统一用 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二份,事迹材料800-1000字左右,于 2017 年 10 月 13日(星期五)前报区妇联415 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 于秋琴 于雅洁 联系电话: 87615579 88439(内线 ) 附: 1.2017 年李沧区巾帼建功先进名额分配表 2
5、.2017 年李沧区“巾帼建功示范岗”申报表 3.2017 年李沧区“巾帼建功标兵”申报表 李沧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 2017 年 9 月 29 日 4 附件 1: 2017 年李沧区巾帼建功先进 名额分配表 单位 巾帼建功示范岗 巾帼建功标兵 李 村 1 1 虎 山 1 1 浮 山 1 1 振 华 1 1 沧 口 1 1 兴 华 1 1 兴 城 1 1 楼 山 1 1 湘 潭 1 1 九 水 1 1 世 园 1 1 机 关工 委 2 2 企 业 工 委 1 1 发 改 局 1 1 教 体 局 2 2 建 管 局 1 2 卫 计 局 1 1 供 销 社 1 1 机关事务局 1 企业托
6、管中心 1 海 创公司 1 1 检察院 1 1 人社局 1 2 财政局 1 1 市场监督局 1 1 院士港 1 1 合计 26 30 5 附件 2 李 沧区 “巾 帼 建功 示范岗 ” 申报 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人数 女性人数 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主要事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6 附件 3 李 沧区 “巾 帼 建功 标兵 ” 申 报 表 姓名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及职务 政治面貌 是否下岗再就业 单位性质 联系电话 邮编 主 要 事 迹 所在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巾帼建功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