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成员组长:于和利 张小葵成员:张建民 苗艳丽 张雷 谢旭光 肖玲 何峰 宿美玲 张帆 杨柳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海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学习思考与修养并重、知识能力与素质统一,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我校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第二章组织实施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为组长,辅导员、教务员、任课教师(23人)、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第五条各学院在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