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检修员工上岗作业标准管理规定为规范从事设备检修员工上岗的程序和要求,保证新员工和进入不熟悉区域作业的老员工,即“两新人员”得到岗位所需的教育,达到岗位上岗的要求,特制订本规定。1 适用范围1.1 新招聘进公司不满一年且进厂后从事检修作业的员工。1.2 首次进入不熟悉区域作业的老员工(跨区域作业的员工、持非检修协力证的人员),对以上两类人员简称“两新人员”。2 管理职责2.1 人力资源部负责设备检修员工上岗作业管理标准的制订及监督执行,负责新员工的招聘、岗前体检、厂外集中的入厂培训。2.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环境保护部)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对设备检修员工上岗作业管理标准的制订,负责对“两新”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两新”人员进入现场安全隐患及环境的识别。2.3 各分公司2.3.1负责按本规定,对“两新”人员的现场管理及“师徒带教”的跟踪管理工作。2.3.2负责编制所辖区域设备的检修教材,包括检修工艺、作业特点、作业环境。培养和指定人员参与公司厂外集中培训工作。2.3.3根据作业、环境特点不断完善师徒带教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