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学院本科生创新学分评定与管理办法(试行)一 总则 第一条 为实施创新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提高大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学校设立创新学分制度。为规范创新学分的评定与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指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科研和实践活动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校相关部门认定后被授予的学分。第三条 创新学分是在校本科生必修学分,每位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应修满2个创新学分,如未修满规定学分,将不能获取毕业资格。二 授予范围第四条 授予创新学分的成果范围包括:科研活动、学科竞赛、创新型实验、文体活动、专利发明、行业证书、社会实践活动等。(一)科研活动主要包括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参与科研著作、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以及文学艺术作品等。(二)学科竞赛。主要包括:1、高等数学、大学物理、大学英语等基础课程的竞赛;2、专项技能竞赛(如“挑战”杯大学生科技学术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