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海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保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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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长海县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保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CJCGF-2018-115) 招 标 人: 长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招标代理人: 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 :二一 八 年 十二 月 - 2 - 目 录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 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评标方法 附件 2 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 3 符合性审查表 - - 3 - - 长海县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保项目 投标邀 请函 致: 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长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的委托,对 其 长海县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

2、保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 一、 项目编号: CJCGF-2018-115 二、 项目名称: 长海县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保项目 三、 招标内容 : 长海县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保 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注:本次招标的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四、 投标 人的资格条件: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注: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服务期限 :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 1 年,如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在服务期

3、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需经县财政局批准,可延续 1年服务期。第一年服务期费用执行中标价,第二年延续期间服务期费用须执行原中标价。(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六、 采购预算价 : 15 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 预算 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 报名、购买文件要求: 1、有意投标的供应商(投标单位)必须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会员 注册。注册链接:http:/ 2、电子标的项目 供应商(投标单位)需要办理 CA锁,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使用 CA 签章。 CA 锁办理链接:http:/ 3、供应商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会员登录并在“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进行网上报名

4、。具体操作手册链接: http:/ 4、投标人在报名时 须 携带: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打印出的报名回执码 、 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上述 所有 材料 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需 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 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审议结果为准。 ) 八、 报名、购买文件时间及地点 :自 2018年 12 月 17日起至 2018 年 12月 21 日止,每日上午 8: 30 11: 00,下午 13: 30 16: 30(周六、周日休息)在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 - 4 - - 公司

5、(地址: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 5号)。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将邀请函回执单填写完整并回传至我公司;如果你单位不准备参与投标,亦请尽快通知 我们,谢谢合作。 附:邀请函回执单 九、 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2019 年 1 月 8日 8:45 时 9:00 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5 楼 9 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 2019 年 1月 8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在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5 楼 8 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

6、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 采购人: 长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公章) 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 环海路 14 号 联系人: 张帆 电话: 0411-89882885 十二、 采购代理机构: 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章) 地址:西岗区香炉礁小区香园街 5A 号 联系人:李倩倩 电话: 0411-84613662 传真: 0411-84613662 - 5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 附 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长海县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保项目 项目 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招标人: 长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服务期限: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 1 年,如采购人

7、与中标单位在服务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需经县财政局批准,可延续 1年服务期。第一年服务期费用执行中标价,第二年延续期间服 务期费用须执行原中标价。(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质量标准: 合格 。 质保期: 1年 。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注: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有效期为 : 90 天 5 投标保证金额: 1、 3000 元人民币; 2、投标截止前交至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 D 园 21#2-1-1 账户名称:大连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长海支行 账 号: 2120 1520 0000 5300 3109 注: 联系人:石会计 联系电话 0411-39377850 公对公账户,不得以私人账户转入,不收取现金。 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办理完成相关备案手续,送至招标代理处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6 报价货币:人民币 7 招标预备 (答疑 )会: 答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否则不予解答。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可自行勘察。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投标文件: 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作为正本,副本 五 份(光盘),纸质标书三

9、本。以 CA 解密方式为主,光盘导入方式为辅。 9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19 年 1月 8日 8: 45 时 9: 00 时 (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月 8 日 9: 00 时 (北京时间 ) 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5 楼 9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注: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须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在开标前接受采 购人身份验证,验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予以退回。 - - 6 - - 10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 2019 年

10、 1 月 8日 9: 00时 (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 2019 年 1 月 8 日 9: 00 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5 楼 8 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 101 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注:投标单位须携带最终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否则,退还其投标文件,不可以参加开标会议。 11 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季度末前支付该季度的合同价款(每季度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 25%) 。 12 履约担保支付担保: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款的 10%) 13 采购预算: 15 万元,供应商报价超

11、出本项目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 14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 15 供应商(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1、电子标投标文件格式必须为指定格式为 .dltf(加密)、 .ndltf(不加密),光盘刻录的文件格式为 .ndltf(不加密), 开标前需上传 .dltf(加密)版投标文件,开标时需携带各投标单位 CA 锁进行文件解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2、电子格式投标文件中要求签章的地方必须使用 CA 锁签章。 3、制作投标文件时应采用新点软件编制成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作为正本) ,刻录光盘,光盘(副本 5张)纸质标书携带 3 本。 开标现场以 CA 锁解密文件为主,光盘为辅。 其他

12、注意事项: 1、投标人请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2、制作电子标书时如遇到需要签字而电子版无法签字时,请在纸质文件上签好后扫描至电子标书。 3、 投标文件须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 4、 软件生成 ndltf(不加密) 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光盘 5 张 ( 5副) , 且文件名称注明公司名称, 光盘上 也要 标注公司名称 、项目名称。 5、投标文件须采用胶封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不按要求装订予以废标 。 6、 纸质版 投标文件 3 套副本,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纸质 版投标文件 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分开封装。 - - 7 - -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一

13、)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实行国内 公开 招标 。 ( 1) 招标人名称: 长海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长海县城区污水厂自动化控制系统维保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3) 服务期限 : 本次招标服务期为 1年,如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在服务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需经县财政局批准,可延续 1 年服务期。第一年服务期费用执行中标价,第二年延续期间服务期费用须执行原中标价。(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 4) 付款方式: 合同签署且开始服务后,招标人按季度分期支付合同价款,每季

14、度末前支付该季度的合同价款(每季度合同价款为总合同价款的 25%)。 2.资金来 源: 财政资金。 (二)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注: 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当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份 500 元 ,无论中标与否售后不退。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 1.5%收取,由中标人在中标后十日内支付。 - - 8 - -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

15、告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 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 1 评标方法 附件 2 资格性审查表 附件 3 符合性审查表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及时通知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告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

16、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代理人依法可 主动的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在 24 小时内但不超过投标的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或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收到,否则因此影响投标活动的任何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人将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 - 9 -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

17、标的 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服务内容响应表; 4.项目需求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项目方案及项目服务承诺书; 7.其他; 8. 投标人需说明的其他问题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 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招标的各种风险(包括

18、漏项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五)投标货币 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 (六)证明投标人资格合格的文件 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投标人提交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 1)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 2)投标人应有能力履行 合同条款中对所提供的服务所承担相应的义务。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 “资格证明文件”。 (七)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 -

19、 10 - - 1.投标人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服务内容及依据的声明。 3.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 1)服务内容和依据的详细说明; ( 2)项目需求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第 3 条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致使其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时可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3.投标保证金应

20、为电汇 (人民币 )(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汇票)。 4.在开标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中标单位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办理完成相关备案手续,送至招标代理处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无息)。 7.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 1)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的; ( 2)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 3)因中标人过错被废除授标; ( 4)中标人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 5)中标人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形。 (九)投标有效期 1.所有投标应从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代理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代理人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十)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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