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工信部规【2008】110号1 总 则101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减少通信工程施工生产的安全事故,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造成通信阻断,促进通信建设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规范。102 本规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103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督检查等。2 一般安全生产要求21 施工安全管理212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施工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应当经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213 企业主要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如实地报告。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