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锦鸿综合开发公司被执行能力调查报告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二零零四年六月十六日本报告仅供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就重庆市万州区锦鸿综合开发公司被执行能力及相关事宜而使用,未经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向任何其他无关方披露。前 言重庆智圆律师事务所(“本所”或者“我们”)接受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贵司”)的委托,对重庆市万州区锦鸿综合开发公司(“锦鸿公司”或“公司”)的历史沿革、主要经营和合同、财务、税务、诉讼、仲裁、争议和行政处罚、动产、不动产、等状况进行了初步被执行能力调查并出具本调查报告(“本报告”)。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业律师,仅可就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法规)发表我们的意见及从事我们的法律实践,因此,我们在调查过程中所关注的法律问题及在本报告中发表的法律分析意见均仅仅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涉及其它地区的法律和法规。受时间所限,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