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高县新设月江镇新韩村六组等 3 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拍 卖 出 让 文 件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 高县国土资源局 2019 年 1 月 高县新设月江镇新韩村六组等 3 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拍卖 出让文件 资料目录 一、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二、采矿权拍卖出让须知 三、竞买保证金缴纳指南 四、竞买申请书 五、竞买承诺书 六、竞买资格确认书 七、成交确认书 八、采矿权出让合同(样本) 九、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 3 高县新设月江镇新韩村六组等 3 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拍卖 出让公告 (高国土资矿公 2019 号) 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新设月江镇新韩村六
2、组等 3 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宗号 出让方式 采矿权名称 位置 拐点坐标 开采矿种 面积(平方公里) 查明资源量(万吨) 保有资源量(万吨) 生产规模(万吨 /年)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底价 ( 1980 西安坐标系) 拐点 X Y 1 拍卖 高县 月江镇新韩村六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高县月江镇新韩村六组 1 3165685 35471084 建筑石料用灰岩 0.0389 449.39 331.97 25( 10万立方米/年) 10.5 600 300 不设 2 3165656 35471368 3 3165
3、523 35471323 4 3165523 35471084 开采深度( m) 475 400 2 拍卖 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 1 3141883 35465755 建筑石料用灰岩 0.0557 538.37 410.95 25( 10万立方米/年) 14 700 350 不设 2 3141892 35465960 3 3141632 35465920 4 3141592 35465790 5 3141632 35465680 6 3141756 35465763 4 采矿权 开采深度( m) 655 590 3 拍卖 高县贾村龙塘村五组石伞坡建筑石料用
4、灰岩采矿权 高县贾村龙塘村五组 1 3150875 35450340 建筑石料用灰岩 0.0383 360.38 335.54 25( 10万立方米/年) 11 572 286 不设 2 3150990 35450481 3 3150842 35450620 4 3150717 35450479 开采深度( m) 409 340 备注: 1.保有资源量及开采深度最终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占用登记书为准; 2.竞买人参与多宗采矿权的,应分别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特别告知: 1.拟设 3 宗矿区与其他矿业权不存在重叠及边界纠纷问题, 3宗采矿权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须自行与地面构筑物和其
5、他附着物所有者协商,并根据国土、安监、林业、农业、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林地)报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相关事项 后方可生产。 2.本次出让 各 宗标最终拍卖出让收益须 一次性缴清 。 3.竞得人 取得采矿许可证 6个月内应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 1 年内应投入采矿生产。 乙方逾期不开工建设或者不投入采矿生产的 ,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已交采矿权收益不予退还。因不可 抗力 因素造成开工建设延迟或者逾期投入采矿生产的除外。 4.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相应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费用。即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
6、出让收益评估费用。 二 、风险 提示 (一) 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地质工作程度较低,采矿投资风 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 矿权 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 , 做出 科5 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 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 三)竞得人须自行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9号令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以及环境保护条件 ,并自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生产。 三
7、、 竞买资格及要求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的法人和自然人,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 参加采矿权出让活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拍卖出让文件获取 本 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7 日起及时登录四川土地矿产交易信息网( http:/ ) 、 宜 宾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 ) 、 高 县 人 民 政 府 网 站(http:/) 进行查询,并自行浏览下载拍卖出让文件(包括拍卖出让公告、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文件),也可到高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咨询及获取相关资料。 五、 竞
8、买申请提交和资格审查及报名 参加竞买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 2 月 1 日 166 时止( 10个工作日) ,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 经核实竞买保证金到帐后 )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申请资料到高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 207室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具备报名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拍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可参加此次出让活动。 本次拍卖的每 宗采矿权竞买人不得少于 3 人,若竞买人少于 3 人,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和口头竞买申请。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 2019年 1月 21 日 9时起至 2
9、019年 2月 1日 16 时止( 节假日除外 )。 拍卖时间: 2019 年 2 月 2 日 10 时。 拍卖地点: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418 室(高县恒远兴城 4幢 4 楼) 。 七、竞得人的确定 本次采矿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起始价增价方式,每宗采矿权的加价幅度均为 2 万元或 2 万元的整倍数,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规则详见采矿权拍 卖出让须知。 八、注意事项 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即视同对本次拍卖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九 、采矿权出让收益缴纳 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之日起 30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含
10、保证金)。 7 十、 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 户 名:高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开发中心 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高县支行 账 号: 2011017300171 十一、相关查询网址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http:/) 高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 十二、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联系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 152号县政府大楼二楼高县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股( 207 室) 联 系 人:宋先生、饶女士 联系电话: 0831-5217113 高县国土资源局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 年 1 月 7 日 8 高县新设月江镇新韩村六组等 3
11、 宗建筑石料用 灰岩采矿权 拍卖出让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 拍卖 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拍卖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 采取公开拍卖方式 出让 高县新设 3 宗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一、 采矿权拍卖 出让的出让人为 高县 国土资源局, 本次拍卖活动于2019 年 月 日在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公开进行。 二、 采矿权拍卖 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宗号 出让方式 采矿权名称 位置 拐点坐标 开采矿种 面积(平方公
12、里) 查明资源量(万吨) 保有资源量(万吨) 生产规模(万吨 /年) 出让年限(年) 起拍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底价 ( 1980 西安坐标系) 拐点 X Y 1 拍卖 高县 月江镇新韩村六组建筑石料用灰岩采高县月江镇新韩村六组 1 3165685 35471084 建筑石料用灰0.0389 449.39 331.97 25( 10万立方米/年) 10.5 600 300 不设 2 3165656 35471368 3 3165523 35471323 4 3165523 35471084 开采深度( m) 475 400 9 矿权 岩 2 拍卖 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建筑石料用灰岩
13、采矿权 高县文江镇大桥村庙坝组 1 3141883 35465755 建筑石料用灰岩 0.0557 538.37 410.95 25( 10万立方米/年) 14 700 350 不设 2 3141892 35465960 3 3141632 35465920 4 3141592 35465790 5 3141632 35465680 6 3141756 35465763 开采深度( m) 655m 590m 3 拍卖 高县贾村龙塘村五组石伞坡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 高县贾村龙塘村五组 1 3150875 35450340 建筑石料用灰岩 0.0383 360.38 335.54 25( 10万立
14、方米/年) 11 572 286 不设 2 3150990 35450481 3 3150842 35450620 4 3150717 35450479 开采深度( m) 409 340 备注 :1.保有资源量及开采深度最终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的占用登记书为准; 2.竞买人参与多 宗采矿权的,应分别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特别告知: 1.拟设 3 宗矿区与其他矿业权不存在重叠及边界纠纷问题, 3宗采矿权均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竞得人须自行与地面构筑物和其他附着物所有者协商,并根据国土、安监、林业、农业、水务等相关部门要求依法完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用地(林地)报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
15、相关事项后方可生产。 2.本次出让 各 宗标最终拍卖出让收益须 一次性缴清 。 3.竞得人 取 得采矿许可证 6个月内应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 1年内应投入采矿生产。乙方逾期不开工建设或者不投入采矿生产的 ,视为自行放弃采矿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无偿收回采矿权,已交采矿权收益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 因素造成开工建设延迟或者逾期投入采矿生产的除外。 4.竞得人竞得采矿权后,应承担相应采矿权出让前期准备工作费10 用。即编制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费用。 四、 竞买申请人按照拍卖公告的日期及地点领取拍卖出让文件后,在提出竞买申请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现场踏勘, 充分 了解存在的
16、采矿风险情况, 谨慎行事, 其竞买及采矿风险由 竞买申请人 承担。 同时认真仔细审阅拍卖出让文件的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内容。若有 疑问的,应在申请报名前以书面形式向高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承诺书,即视为对该采矿权现状无异议,对拍卖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愿意受其约束;若提交竞买承诺书前未实地踏勘的,竞买申请人不得以采矿权的现状或瑕疵异议对成交结果及因此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并对自己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五、 风险 提示 (一) 本次拍卖出让的采矿权地质工作程度较低,采矿投资风险较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 矿权 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 做出 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 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 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须自行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 39 号令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环境保护条件,并自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