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 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吕政办发【 2015】 24 号)要求,市环保局代市政府对本预案作了部分修订和完善,市政府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印发了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原吕政办发 24 号文同时废止。 附件: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8 年 12 月 26 日 - 2 - 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应 对突发环境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1.2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吕梁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 理办法及吕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1.3 工作原则 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 3 - 本预案适用于吕梁市行政区
3、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核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环境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吕梁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吕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执行。 1.5 预案体系 本预案是吕梁市人民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程序规范,是指导全市各级政府、 各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依据。 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预案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应急联动方案。 1.6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4、(附件 1)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组织体系 吕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应急工作组、专家组、县(市、区)应急指挥机构 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组成。 2.2 应急领导机构 2.2.1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 4 - 市人民政府成立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协助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市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 1)根据本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研究确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5、。 ( 2)审议批准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审议的重要事宜。 ( 3)对跨市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 工作,协调应急联动。对需要省级层面协调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由市环保局向省生态环境厅提出请求,或由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请求。省级已成立应急指挥部或已派出工作组时,市应急指挥部全面配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 ( 4)对跨县级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 ( 5)负责突发环境事件有关信息的发布。 2.2.2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
6、责: ( 1)贯彻执行党中 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应急工- 5 - 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 ( 2)负责全市环境应急监督管理工作。 ( 3)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各县(区、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 4)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市应急指挥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 5)负责与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信息沟通;加强与毗邻市的联系,建立健全应急工作协作机制。 ( 6)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 ( 7)组织建立和管理市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 ( 8)对各
7、级环境应急机构设置、队伍、装备和经费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 9)办理和督促落实市应急指挥部的决定事项。 2.2.3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参与单位和协作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市委宣传部:根据市应急指挥部安排,负责开展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市发改委:负责涉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运相关工作。 市经 信委:负责应急状态下紧缺物资生产组织工作,承担重- 6 - 大突发事件应急状态下煤、电、油、气等的紧急调度和综合协
8、调,按照现行医药储备体系负责医药用品的调拨供应。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生的环境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学校和教育设施的情形下,负责制定学生、教职工紧急避险和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的临时安置和教学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事故现场的保护、治安维护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和涉嫌犯罪案件的侦查;协调公安消防支队按照事发现场的技术要求参与应急处 置,根据事件影响范围设立警戒区域临时封锁道路,疏散群众。 市纪委监察委:负责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其他失职、渎职等行为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其他
9、人员进行调查,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居民的转移、安置,做好灾民的临时基本生活救助,并负责协调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造成死亡的人员的遗体处置,协助灾后恢复重建等相关环境污染事件善后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保障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标准化建设经费,确保市级突发环境事件所需装备、器材等物 资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 - 7 - 市环保局:组织专家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指导和督促事发地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损害评估、环境修复等工作;负责一般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配合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污染物收集、清
10、理与处理。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重点危险企业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应急管理,指导临时避难所现场指挥部建设,指导城市供水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协调实施。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市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负责组织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公路抢修 ;负责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公路的保通工作,拟订公路绕行方案,在专业救援部门指导下协助收集清理消除水路污染物。 市水利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组织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或截流方案。 市水文分局:负责提供水文水资源监测资料等。 市农委:负责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中对农业环境污染的调查与评估,负责协调突发环境事件应
11、急处置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质的疏散和转移工作,搞好善后农业生产。 市林业局:负责涉及陆生野生动物资源、野生植物资源、湿地资源、林业自然保护区和林业生态保护方面的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状态下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应情况的监控,协调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 8 - 市卫计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受伤(中毒)人员现场急救、转诊救治、洗消和卫生防疫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市文化局: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通过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安全教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宣传,配合做好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信息发布工作。 市安监局:指导事发地安监部门和
12、受突发环境事件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工作,协调有关部 门做好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因突发环境事件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市旅发委:负责指导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受突发环境事件侵害的旅游景区游客紧急疏散工作和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在突发环境事件涉及外国、港澳相关人员情形下,负责对外联系、协调和提供外事政策指导及协调国外媒体、外国记者、港澳记者采访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 市新闻办、吕梁日报社、吕梁电视台:从指挥部获取权威信息后,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进行宣传报道。 市气象局: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发布预报
13、、 预警信息;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及可能影响的区域气象条件的监测,负责事件现场应急区域及可能影响区域的中、短期天气预报,负责提供现场污染扩散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 移动吕梁分公司、联通吕梁分公司、电信吕梁分公司:做好- 9 -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现场的通信网络畅通。 国网吕梁供电公司、地电吕梁分公司:保障应急指挥救援正常用电。 市台办:会同相关部门处理涉台突发环境事件和由此产生的有关纠纷。 吕梁军分区:负责组织所属现役、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参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行动,协调防化部队和驻吕部队参与应急救援。 吕梁武警支队:协助相关部门封控现场,并做好维护秩序工作,视情配合实施救
14、援行动。 2.3 应急工作组 市应急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应急监测组、污染处置组、医疗救治组、应急保障组、治安维护组、宣传报道组、事件调查组等应急工作组,组织实施应急处理工作。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2.3.1 综合协调组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组成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职责: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履行会议组织、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资料管理等职责。 - 10 - 2.3.2 应急监测组 牵头 部门:市环保局。 组成部门: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分局、市住建局、市气象局、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等。 职责:按照突发环境事件
15、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做好突发事件的大气、水体、土壤等污染情况的应急监测,明确污染物性质、浓度和数量,会同专家组确定污染程度、范围、污染扩散趋势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3.3 污染处置组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 组成部门:市公安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水文分局、吕梁军分区、吕梁武警支队、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等。 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控制污染事态恶化;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组织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 2.3.4 医疗救治组 牵头部门:市卫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