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贵州大学科技学院 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了加强院机动车辆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法规精神,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车辆分配原则 首先确保教职工上、下班交通车。在有车可派的前提下保证院领导及部门公务用车。 第二章 车辆管理 院 总务部 是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院机动车及驾驶员实施管理。对学院所有车辆、驾驶员的管理内容包括: 1、负责机动车的配备、调拨、报废、修理、更新、增购。 2、办理购车、申报、办证、保险、路费及 税卡等工作。 3、负责机动车及驾驶员技术档案和各种报表、资料的管理工作,并做好交通安全和各项规章制
2、度的落实与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交通事故的分析、总结和教育工作。 5、负责院机动车况、车貌、车辆管理的定期检查和驾驶员技术考核工作。 第三章 用车与派车 一 、各部门因工作用车,应提前 填写 贵州大学 科技 学院车辆使用申请单,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报 总务部 预约。 二 、公务用车原则上按轻、重、缓、急安排。 三、未经总务部批准或通知,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 第四章 车辆保养 一、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做到勤 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保证车况完好。 二、车辆日常保养工作由主驾驶员负责,使车辆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三、 总务部 每月对车况进行一次检查,并记录在案。 第五章 车辆维修 一、 小故障维修和
3、常规保养(一次性开支在 300 元以下),由驾驶员报总务部核实并同意后,就近进行修理。 二、大故障送指定的车厂修理。凡需进厂维修的车辆,对需要维修的项目,由驾驶员提前提报维修项目,填写贵州大学 科技 学院车辆维修申请单,经 总务部部长 同意后,报 分 管领导审批,驾驶员持车辆维修申请单到指定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 三、 未经领导同意,擅自到 修理厂进行修理和更换汽车部件的,费用自负。 四 、车辆进厂后,该车驾驶员应积极检查修理项目的进行情况和做好修理质量验收工作,并尽快提车。 五 、 建立单车修理档案,严格控制维修费用支出 。 六、车带工具及随车装备设施,应予妥善保管,如有丢失损坏,由个人赔偿。
4、 第六章 车辆年审 2 一、车辆年审由 总务部 统一安排和指导进行。 二、车辆年审检验须到主管部门指定的检测站办理手续。 三、驾驶员 执照 年审由驾驶员自己办理。逾期不办者,停止其驾车资格。 四、必须进行体检的驾驶员,由驾驶员自己按期办理。 第七章 车辆报废 车辆报废要达到 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机动车辆报废标准。车辆报废要写出报告,经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然后报有关单位批办。报废车辆收回残值交学院按有关规定管理与使用。 第八章 车辆安全管理 一、汽车驾驶员要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管理,做到礼貌行
5、车,安全行车。 三、严格遵守禁酒规定,工作期间不准喝酒。 四、 教职工交通车 实行专人专车驾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调换车辆或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违者后果自负。 五、汽车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 事故,经考核,发放年度考核奖 500 元,因公出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取消考核奖金,并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处罚。 六、车辆事故处理: 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首先要积极抢救伤员,报告交管部门和本单位领导,保护好现场,待有关人员到达现场根据交通法规进行处理。事后要如实写出事故经过和检讨,交 总务部 和有关领导,院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 2、驾驶员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责任大小
6、承担相应经济赔偿。 3、驾驶员非公务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全部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4、非驾驶员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交管部门裁定的全部责任,并给予驾驶员相应处罚。 七、驾驶员因交通违章罚款的,由个人承担。 第九章、汽车油料管理制度 车辆油料 费 由各车驾驶员 垫支,每星期一驾驶员凭发票到总务部报销。为严格控制油料支出,总务部须建立相应台帐,实行单车成本核算。 第十章 车辆防盗与丢失处理 一、车辆必须按时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综合保险由 总务部 统一购买。 二、 车辆一经发现丢失,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 、公安局、保险公司等有关单位报案,如实将情况书面报 总务部 ,
7、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找车辆,挽救损失。 三、 车辆保管不善导致车辆被盗,造成损失的,视损失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一章 车辆费用报销 一、每月的停车费、路桥费、洗车费(由驾驶员当天登记并注明原因)及加油、修车、购买配件的费用票据填单后,交 总务部 审查报销。 二、凡出差在外,加油、修理和购零配件的发票,必须有乘车人签字证明,方可报销。 三、路桥费、停车费和洗车费等,要与派车日期、任务、车号相符,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二章 驾驶员管理 3 一、驾驶员职责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院的车辆管理规定,保障安全行车,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 2、履行驾驶员的职责,努力学习和自觉执行交通管理条例,刻苦钻研业务
8、知识,不断提高车辆操作和保养的技术水平。如因操作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按损坏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3、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标准完好,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 4、文明驾驶,履行文明行车公约,遵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安全行车的有关规定,严禁无证和酒后开车,严禁私自将车交给无证人员和其他单位司机驾驶。 5、严格遵守车辆停放规定,做好安全防盗措施 ,确保车辆安全。 6、因工作需要换车或换 驾 ,必须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二 、劳动纪律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院的管理制度,积极参加本院的各项活动和安全学习。主动地做好车辆保养工作,保证随时出车。自觉服从调度,听从安排。按时、按地点发车或收车,不得无故提前滞后。如
9、遇特殊情况无法正点发车时,应积极主动报告 总务部 ,以便应急安排。要求驾驶员严守工作岗位,凡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检修车辆或其他原因,应事先请假。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贵州大学 科技 学院车辆使用申请单; 2、贵州大学 科技 学院 车辆维修申请单; 总 务 部 二 七 年 三 月 九 日 4 附件 1 贵州大学 科技 学院车辆使用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部门 用车事由 使用时间 月 日 时至 月 日 时 行驶路线 乘车地点 由 经 至 返回 申请部门 领导审批 签字: 年 月 日 办公室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车辆号码 行驶公里 用 车人签字 驾驶员 签字 5 附件 2 贵州大学 科技 学院车辆维修申请表 车号: 年 月 日 驾驶员 : 现申请 时间 车型 报修项目 1 2 3 4 5 修理工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车辆管理员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主管院长 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