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 - 钦州市住建委 2016 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和 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钦州市住建委及所属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职能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负责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工作的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为: 1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方针 政策、法律法规。根据钦州市的实际情况和人民政府的委托,组织制订相关办法、措施和行业标准,编制相关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2 参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概算、审查等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的初步设计、施
2、工管理等工作。 3 负责城市建筑业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建筑市场准入;负责各类建筑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监督执法;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 2 - 全;负责全市建 筑业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质量检查测试单位的资质审批和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及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劳动保险费的归集、调配和监督使用。 4 负责城市规划、园林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建设工程勘察和城市
3、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及全市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类开发区规划的审查报批;负责建设工程选址和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负 责规划竣工验收管理;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依法进行城市规划的监管。 5 负责城市供水管网建设;负责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负责新建市政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工作。 6 负责指导全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7 负责全市工程勘察设计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的抗震、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批复的管理工作;监督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奖的评审;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4、 8 负责全市建设科技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的科技- 3 - 发展中长期规划和技术经济措施;组织建 设科技项目攻关、合作交流、技术创新与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工作。 9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城市维护费、市政建设配套费及其他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拟订、上报审批并以实施。 10 指导、检查各县区的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管理工作。 11 制定城乡建设系统人才培训规划;指导和管理系统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系统的专业职称、执行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12 负责城乡
5、建设系统行业统计 ;管理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外事工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国内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 13 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保障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指导、检查各县区房地产业管理工作,指导建设企业开拓房地产市场。 14 负责市区房地产行业管理,履行房产管理行政审批各项职责;依法管理房地产产权登记、房产交易管理;负责城市规- 4 - 划区的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租赁、抵押评估及房屋安全鉴定、白蚁防治、房屋维修的管理;负责全市直管房产和代管房产的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业、物业服务企 业、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指导住
6、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房地产专项资金的监管;负责房产测绘及成果应用的监督管理。 (二 )、机构设置情况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政府职能部门,包含一个设在机构和 2个挂牌机构,分别是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和市人防办,其中: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和市住建委合署办公,人事和财务由市住建委统一管理,人防办设党组,人事和财务独立。其中:市住建委设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行政审批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监督科、建筑业管理科、市政工程和重点项 目办公室、勘察设计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等 9 个科室;市规划局设城乡规划管理科、工程规划管理科和市政规划管理科等 3个科室;市房产局设有
7、房地产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和物业管理科等 3 个科室。 二、下属机构情况 1 市住建委 下属单位共有 13 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 4个(钦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钦州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5 个(钦州市市建设规划信息中心,- 5 - 钦州市建设技术培训中心,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钦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钦州市建筑 科学研究所,其中建筑科学研究所只设立了机构,没有配置编制、人员),企业单位 4个(钦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钦州市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钦州市建筑工程公司、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市规划
8、局下属单位共有 1个,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测绘院。 3 市房产局下属单位共有 3个,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分别为:钦州市房地产管理所(增挂白蚁防治所牌子)、钦州市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钦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只设立了机构、没有配置编制、人员)。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一 ) 委机关(含房产局、规划局)编制人数 47 名 ,其中行政编制 40 名 ,机关事业编制 5 名,后勤服务事业编制 2 名,另有后勤服务聘用人员聘用控制数 7 名 。实有在职人数 38 人 ,其中行政 35 人, 后勤服务事业编制 1 人, 后勤服务聘用人员 2人。另有离休 1人,退休 20 人(其中提前退休 1人)。共计 5
9、6 。 (二) 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编制人数 53 名 ,实有在编在职人数 37 人,退休 7 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 1 人,自聘人员 15 人,共计 60 人。其中: 1 钦州市墙体材料改革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编制 5 名 ,实- 6 - 有 4 人; 2 钦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编制 11名 ,实有 24人,其中在编在岗职工 8 人,后勤服务聘用人员 1 人,单位自聘人员 15人。另有退休 5 人,共计 29 人。 3 钦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编制 16 名 ,实有 9 人,另有退休 1 人,共计 10 人。 4 钦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编制 22名 ,实有 18人,另有退休 1
10、人,共计 19 人。 第二部分: 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报表见附件) 第三 部分: 2016 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报表说明 一、 2016 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6 年收入总预算 1371.16 万元 ,同比 2015 年预算增加233.29万元,增长 20.50%。 其中 : 一般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1028.26万元, 同比 2015 年预算增加 159.19 万元,增长 18.31%。 政府性基金拨款 342.90 万元 ,比 2015 年预算增加 74.1 元,增长27.56%。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6年支出
11、总预算 1371.16 万元,基本支出 771.96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56.3%, 同比增加 82.89万元,增长 12.02%; 项目- 7 - 支出 599.20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 43.7%,同比增加 150.40万元,增长 13.21%。 1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 五 类,其中: (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 10.59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78 ;同比减少 100.44 万元,下降 90.46%。 ( 2)医疗卫生类科目 47.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3.49 ;同比增加 7.25 万元,增长 17.82%。 ( 3)节能环保类科目 2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 0.15
12、%;同比减少 11 万元,下降 84.61%。 ( 4)城乡社区支出科目 1238.28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0.31%;同比增加 335.18 万元, 增长 37.11%。 ( 5) 资源勘探信息支出科目 17万元 ,占支出总预算 1.23%;同比减少 17 万元 ,下降 50%。 ( 6)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 55.36 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4%。 ;同比增加 6.3 万元,增长 12.84%。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 1)基本支出预算。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 596.65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43.51,同比增加 167.57 万元 ,增长 39.05
1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0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 7.46,同比增加 9.35 万元,增长 10.05%。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 72.93 万元,占基本支出预- 8 - 算 5.31,同比减少 94.05 万元,减少 56.32%。 ( 2)项目支出预算。 商 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252.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18.40%,同比下降 175.5 万元,减少 15.42% 其他资本性支出 预算 342.90 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 25%,同比增加 327.9 万元,增长 95.62% 二、 2016 年 部门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6 年
14、 一般 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1028.2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预算 771.96万元,项目支出 预算 256.30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 10.59万元,全部是基本 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 离 退 休人员 工资开支。 2 行政单位医疗 20.4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上,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3 事业单位医疗 17.8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上,按 参公事业单位 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4 公务员医疗补助 7.60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公务员 和
15、参公事业人员 医疗保险补助。 5 行政运行 533.97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 钦州市住建委、钦州市城建档案馆、钦州市质监站 如根据国家- 9 - 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帖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 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 机关服务 8.1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聘用人员日常工资开支。 7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56.81 万元,全部是 基本支出预算。 主要用于 开支钦州市工程造价站 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帖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
16、、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 工程建设管理 23.4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 开支钦州市质监站 根据国家规 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帖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37.76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 开支钦州市墙改办 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帖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 住房公积金 55.35 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17、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11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2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 10 - 要用于组织本级建筑工地围墙印刷防艾标语的公益性广告。 12 可再生能源 2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监测平台网络专线租赁费。 13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83.30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 预算。主要用于单位和所属事业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其中住房保障工作经费 10 万元、住房保障信息公告、宣传经费 10 万元、住房保障工作业务培训经费 3 万元、重大办工作经费 5 万元、住建委机房温控消防系统 10 万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
18、查核报送系统光纤租赁费 3.3万元、 建设业务电子报批系统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住建委官方网站门户维护费 12万元、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15万元。 14 城管执法 18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日常开展执法工作 经费 8 万元 , 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 7万元、物业监管工作经费 3 万元 。 15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 10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 现场签证监管管理费 3 万元,补充子目定额现场测定费 5万元,成果文件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费 2万元。 16 工程建设管理 48 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工程监督抽查检测 经费 15 万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经费18 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员 5 万元,建筑节能推广监管 工作经费 1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