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工作制度一、企业应当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设立统计机构,或者在财务部门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统计岗位责任制,健全企业内部统计网络并保障企业统计工作和信息网络的正常工作。二、建立健全统计人员的考核评比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使工作成果与奖惩挂钩。三、企业必须依照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数据,保证统计资料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四、企业应切实保证统计工作所必需的人员、工作条件和工作时间。五、依法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制度,统计台帐做到规范统一、指标齐全、数据真实、字迹清楚。保存好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满足统计核算和业务核算所需要的各类原始记录,做到规范、手续齐全。统计人员职责一、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完成统计工作任务,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强令或授意篡改、编造统计资料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三、统计人员应当对属于国家秘密的统计资料负责保密,并对统计调查单位的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