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急预案版本号: 1.0 版 应急预案编号: 2018-1 德江县玉水街道 潮水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委托单位:德江县环境保护局 编制单位:铜仁市远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8 年 10 月 I 目录 摘 要 . 1 第一章 总则 . 2 1.1 编制目的 . 2 1.2 编制依据 . 2 1.2.1 相关法律法规 . 2 1.2.2 有关技术标准 . 2 1.2.3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文件 . 3 1.3 工作原则 . 4 1.4 适用范围 . 4 1.5 预案衔接 . 4 1.6 事件分级 . 5 第二章 基本情况 . 6 2.
2、1 饮用水源 地 概况 . 6 2.2 水源地 主要危 害风险物质 . 6 2.3 地理位置 . 6 2.4 水源地 周围 保护目标 . 8 2.5 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 9 第三章 应急组 织机构和职责 . 10 3.1 应急组织机构 . 10 3.2 应急指挥部人员组成及职责 . 11 第四章 预防与预警 . 16 4.1 预防 措施 . 16 4.1.1 监测能力 . 16 4.1.2 出水口水质监测 . 16 4.2 水源地风险防范措施 . 16 4.3 预警措施 . 21 4.3.1 预警信息获取途径 . 21 4.3.2 预警的分级与发布 . 22 II 第五章 应急响
3、应 . 24 5.1 分级响应 . 24 5.2 信息报送 . 25 5.3 信息通报 . 26 5.4 应急准备 . 26 5.5 应急监测 . 27 5.6 现场应急处置 . 27 5.7 受伤人员救治 . 29 5.8 安全防护 . 29 5.9 信息发布 . 29 5.10 应急终止 . 29 第六章 后期处置 . 31 6.1 调查与评估 . 31 6.2 善后处置 . 31 6.3 恢复重建 . 31 6.4 保险 . 31 第七章 应急保障 . 32 7.1 应急队伍保障 . 32 7.2 经费保障 . 32 7.3 应急物资装备 . 32 7.4 通信与信息保障 . 33 7.
4、6 交通保障 . 33 7.7 医疗保障 . 33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34 8.1 宣传和培训 . 34 8.2 预案演练 . 34 8.3 预案修订 . 35 8.4 预案备案 . 35 第九章 附则 . 37 III 9.1 预案签署与解释 . 37 9.2 修订情况 . 37 9.3 实施日期 . 37 附件: 附件 1 饮用水源 地 划定方案 附件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互助协议 附件 3 应急演练方案 附件 4 格式文件 附图: 图件 1 水源地现场图 图件 2 水源地应急物资库 附图 1 交通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饮用水水源 地 划分范围图 附图 3 监测布点图 附图 4 德
5、江县水文地质图 附图 5 潮水河管网图 1 摘 要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 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 位于德江县玉水街道厦阡村 潮水河 ,距离县城 3.5 公里处 ,属于地下型水源地,为县城集中 式饮用水源地,供水范围为德江县整个县城。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 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 划分方案为 一级保护区 和 二级保护区 , 地 总面积为 0.1021km2,其中 一级保护区 面积为0.0314km2, 二级保护区 面积为 0.0707km2。取水点坐标为:东经 10804702,北纬 2815964。 针对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 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作 出风险评估报告,根据风险的控制水平,采取相应的
6、应急措施。依据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 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 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报告得 出 饮用水 地 风险级别为一般环境风险。本风险等级表示为 “一般风险 ”。 本预案针对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 集中式饮用水 地 内可能出现的突发环境事件进行一定分析,并对现有资源进行调查,根据现有资源及风险控制水平,制定合理有效措施。预防环境突发事件,减小财产损失,降低人员伤亡。 该预案确定了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饮用水水源地 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及 相关单位的职责,细化应急相应程序。针对各种风险源可能突发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2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德江县玉水
7、街道潮水河 集中式 饮用水水源地 为完善本 饮用水水源地 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 险、事故的能力,在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可以迅速实施救援,有效地控制危险源,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蔓延扩大,结合本 饮用水水源地 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1.2.1 相关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91 号); ( 5)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 16 号); (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 ( 7)突发环
8、境事件调查 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2 号); ( 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 ( 9)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6 号); ( 10)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 31 号); (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 年 1 月 1 日施行; ( 1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1.2.2 有关技术标准 (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 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GB/T14848-93); ( 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9、1996); (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589-2010); ( 6)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13690-92); 3 ( 7)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 8)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毒性物质含量鉴别( GB5085.6-2007); ( 9)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 10)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8-2001); ( 1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 HJ589); ( 1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
10、技术要求( HJ773); ( 1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 HJ774); ( 14)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 HJ941); (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 2010 113 号); ( 16)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环办 2011 93 号); ( 1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 2012 50 号); ( 18)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环办 2014 34 号); ( 19)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 2015 4 号); ( 20)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
11、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 2018 9 号); ( 2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公告 2018 年第 1 号 。 1.2.3 有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文件 ( 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 2014 119 号) ; ( 2)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 暂行办法 (环发 2010 113 号) ; ( 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17 号, 2011 年 5月) ; (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应急办函 2009 62 号, 2009 年 9月) ; ( 5)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通知,
12、 2015 年 10 月 23 日 ; ( 6)贵州省环保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的通知(黔环通 2013 124 号); ( 7)铜仁市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4 ( 8)德江县饮用水水源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德府办函 201751 号); ( 8)德江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德府办函 2017 39 号) ; ( 9)铜仁市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2012 年修订执行)。 1.3 工作原则 饮用水水源地 在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 (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身体
13、健康,生命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预防、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首要任务。 (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 德江县 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组织协调下,各有关部门自 行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等工作。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贵州省 德江县玉水街道潮水河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地 区域内农业面源等因素引起的集中式饮用水 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或 由于意外因素的影响 、 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 水源 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 等应对工作 。 1.5 预案衔接 制定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及工作职责,作为水源地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水源地应急预案应列出所有参与应急指挥、协调活动的负责人姓名、所处部门、职务和联系电话,期间如有人员变化应及时更新。联系人列表应将第一联系人列在首位,并按照先后次序排列所有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