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 城 市 教 育 局关于印发聊城市规范化学校管理细则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发局,市直各学校:2008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颁布山东省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鲁教基字200816号),对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创建和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尽快的使我市部分市级规范化学校跨入到省级规范化学校的行列中,市教育局在借鉴省级规范化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聊城市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聊教字200910号),2011年,结合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和普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计划,我们重新修订了聊城市市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与管理办法,并确定了全市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力争用五年的时间,使我市所有规模学校,95%的达到市级规范化学校的标准,40%的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的标准。但是,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全市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问题仍然存在,城乡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条件仍然有较大差距,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学校对规范化学校的标准认识模糊不清。为能尽快完成全市规范化学校建设的总体目标,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