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为认真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以下简称提升工程),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江西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赣卫中字20138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按照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原则,力争到2015年底,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为主体、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为龙头和支撑、社会资本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基本建立,中医药服务设施设备基本齐全,人员配备较为合理,素质进一步提高,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对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使城乡居民看中医更方便、更有效、更便宜,通过中医预防保健不生病、少生病、延缓生病。(二)年度目标1.到2013年底,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6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2.到2014年底,9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