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灰山港镇中心学校安全事故应 急 预 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1.3 分类分级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社会安全类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类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重大校园治安、刑事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校园暴力事件、校园网络安全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