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清洁工具车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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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清洁工具车辆 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 【 采购项目编号: JM-2017-12-10420】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 2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 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附 件 响应文件包封密封标贴(格式) - 3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政策 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 1. 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 ( 1)采购项目编号: JM-2017-12-10420 ( 2)采购项目名称:

2、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清洁工具车辆采购项目 ( 3)采购预算金额: 18.5万元 ( 4)采购内容:清洁工具车辆 ( 详见 第二章 采购需求) ( 5)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 详见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和第二章 采购需求 。 (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 中小企业 发展,保护环境 等 。 2. 邀请供应商方式 : 发布公告 。 3. 询价通知书提供 期 限: 自本询价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2018年 1月 8日 17:00 时 止。 4. 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 : 供应商 应 于 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内 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免费下载。 5. 确认参加询价

3、 的 时间及方式 :供应商应于 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内 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点击 “登记” ,确认参加询价。 6. 响应文件数量 : 正本一 份,副本 三 份。 7. 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已报名确认参加本项目询价供应商于 2018 年 1月 9日 09:00时至 09:30时将响应文件提交至长春 市政府采购中心。 8. 开启时间及地点: 2018年 1月 9日 09:30时;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9.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 84592346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 5999号 采购需求咨询人 : 宋长海 联系电话: ( 0431) 887796

4、28 询价程序咨询人 : 冷建兴 联系电话: ( 0431) 88779607 网上注册咨询人 : 祝海磊 联系电话: ( 0431) 88779623 传真:( 0431) 88779602 88779607 邮政编码: 130011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普阳街 3177号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B区 - 4 -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人名称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人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大路 5999号 项目联系人 赵志彬 座机 84592346 手机 18543172381 采购项目名称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清洁工具车 辆采购 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JM-2017-12

5、-10420 采购预算金额 18.5万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二、采购项目详细需求 (一)货物技术需求(非单一产品采购的,货物名称前加 *的为核心产品) 序 货物名称 技术指标要求 数量 单位 1 *5吨洒水车 1、额定装载质量大于等于 3300kg;整车整备质量大于等于 3000kg;最大 总质量大于等于 6400kg 2、发动机功率 /排量:大于等于 70kw/3.8L; 3、外形尺寸:大于等于 5900*1900*2300

6、mm;罐体尺寸:3300*1500*1000mm 4、轴矩:大于等于 3300mm;轮矩:前桥大于等于 150mm/后桥大于等于 1400mm 5、燃料种类:柴油 6、轮胎:数量 6 7、轴数: 2 8、行驶角度:接近角 17 度,离去角 13度 9、驾驶室:平头 10、钢板弹簧: 6/8+4 11、自吸高度:大于等于 6m 12、洒水宽度:大于等于 14m 13、引水时间:小于 5min 14、水炮射 程:大于等于 28m 1 台 - 5 - 15、泵体流量:大于等于 60 立方米 /小时 16、扬程:大于等于 15m 2 清雪刷 工作宽度:大于等于 2100mm 毛刷直径: 550-800

7、mm 转向角度:大于等于 25度 工作压力:大于等于 16MP 工作流量:大于等于 40L/min 机罩宽度:大于等于 2200mm 1 套 3 自动避障推雪铲 1、大于等于宽度 3.30米,犁式除雪铲,双向角度可调,左右摆角大于等于正负 30 度,可调 2、作业宽度:大于等于 2600mm 3、作业速度:大于等于 30km/h 4、驾驶员可在驾驶室内方便 、快捷、安全地完成对除雪铲的各种动作操作 5、除雪铲在除雪作业中,按路面横坡坡度,铲刀能够自动调节 6、除雪铲与本次采购的小卡车辆配套,且安装拆卸便捷 7、低速作业时可将雪推向一侧,高速作业时能将雪抛起 8、具有独立车体之外的照明系统,可夜

8、间作业 9、雪铲铲板为分体式,避让功能采用下翻式避让,铲刃任意一点遇到障碍时,铲板下部翻转,以保护铲板及车辆,最大越障高度为大于等于 120mm 1 套 (二)其他要求 服务要求 质保要求按照生产厂家统一规定执行。 1、洒水车按照生产厂家统一规定执行。 2、自动避障推雪铲、清雪刷要求提供一年免费质保。提供 24 365; 2小时内响应, 24 小时内派出服务人员进行维修诊断,并协助采购方进行修复。 供货期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天。 交货地点 长春职业技术学校 付款方式 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 6 - 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交货验收时以投标文件中所列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和

9、数量验收,并由投标人负责按用户要求安装调试到位,交付随车工具及设备使用说明书(或手册)等相关资料。零辅件不另行收费。 - 7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详见询价通知书。 1.2 集中采购机构是指依据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受采购人委托具体组织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的单位,即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 合格供应商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供应商特定条件,详见采购需求。 2.2 通过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本项目 询价通知书,并 按第三章第 5条的要

10、求确认参加询价。 2.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在任何情况下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询价公告、成交公告、更正公告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集中采购机构将通过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等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

11、采购项目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是供应商的风险,集中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4 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响应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如果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完整地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确认 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要求,登录长春市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记”,确认参加询价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首页“新用户注册”中的一般供应商注册 简介 。未报名确认的,不具备参加询价资格。 6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提交响应文 件截止之日前,

12、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 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 联合体 7.1 除特别说明外, 2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 1个供应商联合体,以 1个供应商的身份 谈判。 - 8 - 7.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13、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7.4 联合体 成交 后,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5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 得强制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询价 ,不得限制供应商之间的竞争。 8. 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就有关询价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简体字 。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8.2 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询价

14、通知书中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3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询价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认定该响应文件无效。 9. 响应文件的构成 供应商应 按询价通知书第四章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完整地编制响应文件。 10.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规定 10.1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经审核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排斥符合要求的本国产品。在询价通知书中未标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供应商必须报价本国产品,报价进口产品的,报价无效。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5、。 10.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合同应当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作为必备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 出现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问题的,采购人应当立即终止合同。 11. 报价 11.1 所有报价均使用人民币。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所附的货物报价一览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11.3 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应当包括货物、运输、伴随服务、税费等一切费用。 12. 询价保证金 除特殊说明外,本项目不交纳询价保证金。 13. 报价有效期 除特别说明外,报价有效期为 30 日;少于此期限的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 价而予以

16、拒绝。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 14.1供应商应提交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询价通知书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份响应文件必须明确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内容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响应文件如有修改,则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加盖与供- 9 - 应商名称全称一致的 标准公章, 不得使用带有“专用章”字样等其它形式的印章, 不得使用彩喷或者彩印的

17、印章 。 14.4 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 第 12.1 条、第 12.2条和第 12.3条要求提交的 , 响应文件无效。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5.1响应文件的装订 响应文件要编制目录及页码,使用不小于 5号字的标准字体、 A4型纸打印 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装订成册, 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活页装订是指在不破坏原有装订以及黏贴痕迹的条件下,可添加或者去掉文件的装订方式。 15.2响应文件的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封装在一 个包封中并密封完好,同时在包封外加盖密封标识 。 15.3 响应文件的标记 在响应文件包封上应粘贴密封标识,密封标识格式见附件。未按 此

18、要求粘贴和填写 密封标识 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5.4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本须知第 13.1条、第 13.2条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无效。 16. 响应文件的提交 16.1 供应商应当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并登记签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予接收。 16.2 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第 6条的规定,通过修改询价通知书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和供应商受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 17.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询价

19、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同时应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8. 询价小组的组建 18.1询价小组由集中采购机构 依法组建,成员为三人以上单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保密。 18.2除特殊情况外,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9. 询价过程的组织和保密 19.1 集中采购机构负责组织询价评审活动,并保证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

20、过程和结果。 19.2 询价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0. 询价通知书的确认 询价通知书由依法组建的询价小组确认。 21. 响应文件的初审 21.1询价小组首先应当依据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2资格性审查是指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和资格证明等内容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 10 - 商是否具备参与报价的资格。 21.3符合性审查是指询价小组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询价通知书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询价通知书要

21、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的文件。 21.4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 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询价小组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解释。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1.5询价小组对响应 文

22、件的判定 ,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 ,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无效。 2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审查 22.1如果有多家供应商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当供应商不足 3家的,采购项目终止。 22.2采购项目(采购项目分包的以每包计)采购多个产品的,以所有产品为标准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供应商家数。即多个产品中的每一项产品均报价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多家供应商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23. 恶意串通的认定及处理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23、。 24. 评定成交标准 24.1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通知书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进行价格扣 除 后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如出现供应商报价进行价格扣 除 后相同的情况,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如出现技术指标相同,按服务优劣顺序排列;如服务相同,按节约能源、环境保护 优劣 顺序排列;如以上均相同,按供应商确认参加询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列。分包采购的,按包分别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价格扣除:按照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如果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

24、本 询价通知书 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4.2在被认定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供应商中,报价进行价格扣出后最低的具有成交候选人的推荐资格。 25. 评审报告的编写 询价小组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询价小组成 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询价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6.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采购人 授权询价小组 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7. 成交结果的公布和成交通知书的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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