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2006年)江苏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教学要求(以下简称要求)的编写,以普通高中技术课程标准(实验)中信息技术课程的模块为单元,对各模块中每一主题的教学内容逐条分解、细化和补充,从广度和深度两方面进行界定,并提出明确、具体的教学要求。各模块均设有“课程目标”“学习要求”“教学建议”三个栏目。“课程目标”主要是对应三维目标的总要求,“学习要求”是对所学内容的具体要求,“教学建议”主要从如何实现课程目标、教学中的注意点、教学内容的深度和广度等方面提出参考建议。按照学习目标的要求,要求中使用了体现不同水平的行为动词。这些词语有些是对学习结果目标的描述,有些是对学习过程目标的描述,并分别指向知识性目标、技能性目标、情感性目标。具体说明如下:各水平的要求内容标准中使用的行为动词知识性目标低高了解水平再认或回忆事实性知识;识别、辨认事实或证据;列举属于某一概念的例子;描述对象的基本特征等描述、列举、列出、了解、熟悉理解水平把握事物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