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左县水利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制定说明喀左县水利局是主管水行政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水管理行政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拟定县地方水利政策并监督实施。2、组织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县主要河流的流域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3、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汛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通报。4、拟定全县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行业用水定额,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5、按照国家关于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标准,拟定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的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6、组织、指导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乡、镇(场)间的水事纠纷。7、拟定全县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