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执行的证明事项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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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执行的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名称 证明用途 设定依据 实施主体 开具 单位 便民措施 1 企业 、驾驶员 近 3 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办理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含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 )、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 、 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16 年国务院令第 666 号修正) 第八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 )有符合本 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 第九条 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

2、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三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 第四十八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 )在国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满 3 年,且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地方性法规】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2013年修 正) 第十八条第三款 客运班线经营权期限届满需要延续经营的,经营者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构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原许可机构应当予以优先许可 : (一)未发生特大道路运输 安全责任事故; 第二十三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车客运或者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四)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部

3、门规章】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 2005 年交通部令第 3道路运输 管理机构、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企业 、驾驶员 所在地公安 、 交 管部门 1、 协调公安 、 交 管部门,说明办理此项证明的必要性,对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个人办理此项证明时给予当场办理并提供辖区办理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 ; 2、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民化水平。 3、 待条件成熟时,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 附件 1 号) 第五条 申请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从事国内道路运输经营满 3 年,且近 3 年内未发生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

4、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六条 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从事旅客运输的驾驶人 员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第七条 拟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四)企业近 3 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六)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近 3 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第八条 已取得国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申请新增定期国际旅客运输班线的,应当向所在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四) 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

5、资格证,驾驶员近 3年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部门规章】道路旅 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82 号第二次修正) 第十四条 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第十五条 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列材料 :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 明; 【部

6、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52 号修正) 第九条 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三)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第十一条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三)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 第十五条 申请参加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向其户籍地或者暂住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申请表(式样见附件 1),并提供下列材料 : (三)申请参加道路 旅客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还应当提供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出具的 3 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

7、录证明。 2 无暴力犯罪 证明 办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核发 【部门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63 号) 第十一条 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的材料; 【部门规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 2016 年第 60 号)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三)无暴力犯罪记录; 出租汽车 行政主管部 门 出租汽车驾驶员所在地

8、公安部门 1、 协调公安部门,说明办理此项证明的必要性,对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个人办理此项证明时给予当场办理并提供辖区办理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 ; 2、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 民化水平。 3、 待条件成熟时,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 3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分记录 的证明 办理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核发 【部 门规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16 年第 63 号) 第十一条 申请

9、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应当提供符合第十条规定的证明或者承诺材料: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的材料; 【部门规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 2016 年第 60 号) 第十四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 条件: (二)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 3 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 12 分记录; 出租汽车 行政主管部门 出租汽车驾驶员所在地 公安、交管 部

10、门 1、 协调公安 、 交 管部门,说明办理此项证明的必要性,对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个人办理此项证明时给予当场办理并提供辖区办理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 ; 2、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民化水平。 3、 待条件成熟时,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 4 投资人、负责人资信证明 办理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许可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和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部门规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64 号修正) 第九条 申请人申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

11、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部门规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 2016 年第 60 号)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出租汽车 行政主管部门 银行等金融机构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 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 民化水平。 5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依法需提交的 证明材料 办理 网络预约

12、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部门规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国家网信办令 2016 年第 60 号) 第六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五)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

13、部门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 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 施切实提升便 民化水平。 6 客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办理道路运输站 (场 )经营许可、客运站站级核定、 客运站经营者变更站场地址的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82 号第二次修正) 第十六条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 (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35 号修正) 第九条 申请从事货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4、并 提供以下材料 :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客货运站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 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 民化水平。 7 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证明材料 办理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的备案、 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55 号修正) 第十条 道路运输企业新建或者变更监控平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通过有关专业机构的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并向原发 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提供道路运输车

15、辆动态监控社会化服务的 ,应当向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四)通过系统平台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的证明材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交通运输部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 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 民化水平。 8 依法批准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证明 办理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非经营性) 【部门规章】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 71 号)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三)项、第(五)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

16、提交下列材料 : (三)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 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 民化水平。 9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证明 办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非经营性)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 输部令2016年第 36 号) 第十一条 申请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时,除提交第十条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二)下列形式之一的单位基本情况证明 : 1.

17、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等证明。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 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 民化水平。 10 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办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及相关 业务的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51 号修正) 第十三条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

18、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52 号修正) 第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 符合下列条件 : (一)理论教练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具有 2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驾驶员所在地公安、 交管部门 1、 协调公安 、 交 管部门,说明办理此项证明的必要性,对符合要求的运输企业个人办理此项证明时给予当场办理并提供辖区办理机关地址及联系电话 ; 2、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民化水平; 3、 待条件

19、成熟时,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 11 教学经历证明 办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相关业务的 【部门规章】机动车驾驶员 培训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51 号修正) 第十二条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三)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 2 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 原服务单位 1、 主动联系相关单位提供证明,无需业户办理 ; 2、 在宁夏政务服务网或窗口通过双告知、一站式办理以及向社会公开办事指南等具体措施切实提升便民化

20、水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 2 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且近 2 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2.从事危险货物 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 2 名以上教练员。教练员应当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具有 2 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 2 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部门规章】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2016 年交通运输部令第 52 号修正) 第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三) 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3.具有 2 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 学经历,且近 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四)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练员 3.具有 2 年以上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且近 2 年无不良的教学 记录。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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