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为加强对金融机构存款、贷款业务的监测,及时、准确、系统地反映存款、贷款的结构、风险、利率水平及发展情况,在存款统计分类及编码(试行)、贷款统计分类及编码(试行)的基础上,人民银行拟定了存款数据元(试行)、贷款数据元(试行),采用抽样统计的方法,建立标准化存贷款综合抽样统计监测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一、报送机构和范围本制度的报送机构为根据抽样方法选取的样本金融机构。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确定参与该项工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根据抽样统计方案选取该省的样本金融机构,然后将选中的样本金融机构名单报送至总行,由总行调查统计司最终确定样本金融机构。二、业务范围及统计内容业务范围为人民币存贷款业务(产品类别详见附1)。统计内容为人民币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手、账户、利率和风险状态等信息。报送内容分为三部分:(一)存量贷款信息金融机构报告期末存续的每笔贷款。以贷款借据为单位,逐笔报送贷款发放机构编码、借款人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或个人证件号码)、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