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关于毕业生在校外进行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的管理规定(机电工程学院,2012.11)为了加强对我院各专业课程实习的规范管理,经院务会研究,对于个别学生在校外进行的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特作如下的规定:1、各个实习的要求与在校生实习的要求标准相同。2、学生需提出申请(流程及要求见附件一,申请书格式见附件二)提供以下要件并得到指导教师的同意签字,指导教师把所有资料报院办公室,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后方能到校外实习。(1)学生需与实习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签署劳动就业合同或就业录用证明(录用证明格式见附件三)。(2)学生所去单位应出具要求学生去该单位进行实习的正式函件。(实习邀请函或实习证明件附件四或附件五)(3)学生详细提供实习单位的实习条件,实习环境,自己所实习的岗位,指导人员的详细情况(详见附件二)。3、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必须完成该实习大纲所要求的所有文字资料和指导教师所要求的资料,实习资料应规范整齐。实习单位出具实习鉴定书(详见附件六)4、实习的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所在实习单位的评价与资料的完成情况负责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