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方案审批管理办法(试行)(DTJS/ZY-AZ-19)1 总则1.1 为加强天津地铁工程技术管理,规范施工方案审批程序,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设优质工程,依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天津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质量安全风险控制指导书等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天津地铁工程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1.2 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施工方案。1.3 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所建设管理的地铁工程和枢纽工程。2 施工组织设计审查2.1 施工组织设计批准是施工单位开工的必要条件。2.2 施工单位应在完成以下准备工作,对工程有了充分了解后,由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a)勘察报告和施工图会审b)勘察交底和施工图设计交底c)风险设计交底d)周边环境调查e)工程风险评估2.3 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不限于):a)工程概况b)工程周边环境情况c)工程的风险分析d)施工总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