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诸城市贾悦初中公寓楼及配套工程 施 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 号: zcczb2017-093 招 标 人: 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诸城分中心 贾悦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 省国际招标 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六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本格式 第三章 工程 建设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总说明及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八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工程概况 (一) 招标范围 该工程位于诸城市贾悦镇贾悦初级中学院内, 该工程包括新建 1#、 2#学生公寓楼和
2、室外配套工程, 1#、 2#公寓楼各占建筑面积 3017.2 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高度 14.7m,框架结构 ,室外工程 包括土方、场区道路、铺装、给排水、消防、电缆及塑胶运动场的基层等工程 具体招标范围: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二)计划工期 本工程要求在 2017 年 12 月 31日前完工 . (三)标段划分 本工程施工共一个标段。 (四)质量技术要求 满足设计及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 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五)工程量 投标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4 二、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诸城市贾悦镇贾悦初级中学公寓楼和室外配套工程 2 建设地点 诸城市贾
3、悦初级中学院内 3 发包人 诸城市贾悦镇人民政府 4 工程概况 该工程位于诸城市贾悦镇贾悦初级中学院内,该工程包括新建 1#、 2#学生公寓楼和室外配套工程, 1#、 2#公寓楼各占建筑面积 3017.2 平方米,地上四层,建筑高度 14.7m,框架结构 ,室外工程包括土方、场区道路、铺装、给排水、消防、电缆及塑 胶运动场的基层等工程 5 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6 质量标准 满足设计及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7 工期要求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竣工 8 承包
4、方式 固定总价承包。 9 工程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0 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 1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数额 投标保证金数额:贰拾万元整(¥ 200000.00) 方式:电汇(必须经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拒绝个人或其它任何形式转账或交纳现金)。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 7 月 2日 24时 00 分(在此时间前必须到 账) 。 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商务标书 1 份,技术标书 1 份; 副本:商务标书 7 份,技术标书 7 份。 15 答疑及踏勘现场 投标人不统一踏勘现场。不组织现场答疑会,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
5、疑问,请将 疑问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 10 时 30分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 0536-8787073 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 sditc_ 同时电话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 . 16 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诸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9 时 00 分 1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4 日 9 时 00 分 地点:诸城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投标人提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8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审法”,详见第八章。 19 预算金额 2000 万元 5 三、投标须
6、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现通过 公开招标 的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4 项。 2.2 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7 项。 3、资金来源 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 11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5项。 4.2
7、本招标工程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 10 项所述的资 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3投标人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人及借出资质单位三年内在诸城市政府投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本条为实质性条款)。 4.4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含以下有效资料 :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及项目班子人员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 证、项目班子人员证件 、信用承诺书(详见 附件 2) 及其他需评委评
8、审的资料等原件。 4.5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详见后附表(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为无效投标。 5、踏勘现场 5.1 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 15 项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5.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 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
9、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2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执行国家计委计价格 20021980 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基准费率,该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该项费用。 建设工程的交易服务收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监察厅鲁价费发2001243 号文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收取,该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在投标报价时应考 虑该项费用。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的组成 8.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须知第 10 条发出的补充资料和第 9 条所述的招标答疑及澄清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
10、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文本格式 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四章 图纸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及清单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第八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8.2 除 8.1 内容外,在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 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8.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1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
11、、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 8.4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招标文件 的任何内容和细节,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故意提高或压低报价,若出现或发现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9、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招标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日期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
12、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1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 人过期(答疑截止时限后)提交书面疑问视作自行放弃答疑权力,招标人可不予答复。 10、招标文件的修改 10.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 15 日前,招标人都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0.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 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10.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
13、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 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10.4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11.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标书和技术标标书两部分组成。 12.1 商务标标书主要包括
14、下列内容: 8 12.1.1 投标函; 12.1.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12.1.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2.1.4 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项目班子人员证件复印件 及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等; 12.1.5 报价书: ( 1)投标报价汇总表; (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 3)主要材料报价表; ( 4)清单项目价格分析表 12.1.6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 1)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 ( 2) 项目经理简历 表; ( 3)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 4) 项目施工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5、。 12.1.8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 12.2 技术标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2.2.1 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及主要施工机械用表 12.2.2 工程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 12.2.3 工期目标及保证措施 12.2.4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 12.2.5 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图表等内容。 12.3技术标部分和样品部分采用暗标形式: 12.3.1 技术标“正本”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副 本”不加盖任何印章及个人签字;技术标“副本”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以及可推断出投标人名称的信息。技术标封面应采用单色封面,不得使用特殊图案格式。 如违背本
16、条款,技术标部分得 0 分。 12.3.2 样品部分代理公司统一编号,不加盖任何印章 、标签 及个人签字,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以及可推断出投标人名称的信息。 如违背本条款, 样品 部分得 0分。 9 12.4 商务标 书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 、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2.5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并加盖印鉴。
17、13、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2 条中规定的内容,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投标报价方式 14.1 投标报价 14.1.1 本工程的投标报价采用本须知表中规定的计价方式。 14.1.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 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4.1.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4.1.4 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1.5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所述,
18、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招标人的特殊要求等而增加的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 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费用。 14.1.6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程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14.1.7 投标总价固定。即投标人所填写的总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也不因任何政策性文件的变化而变动。 14.1.8 本工程投标报价以工程量清单中
19、所列项目为依据。投标人不能增加、更改、拆分、合并或重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对工程量清单中未列项目或未列出工程数量的项目投标人不必报价,否则 报价部分不得分。 15、投标货币 本工程结算币种为 人民币 。 10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2 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但需要
20、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 1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单位应提供不少于前附表第 13项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2 日 24时。 开户行:山东诸城农商银行密州支行人民路分理处 账户名称:诸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 账号: 9070 1074 5034 2050 0013 88 地址:龙都街与密州路交叉口南(星月满庭小区门口沿街房)。 财务电话 :0536-6075089 17.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办事处、分公司、子公
21、司名 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效。 17.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日内无息退还。 17.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17.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17.4.2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 31 条规定修正标价; 17.4.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招标人不接受。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须知前附表第 14 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 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及附件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