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5 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 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关于做好 2015 年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 专业学位 研究生 复试 录取工作的 通知 精神,现将我院复试相关 事项 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及复试名单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相关文件精神及报考我校考生的第一阶段考试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确定 最低复试分数线为 170 分。 复试名单附后 。 二、复试领导小组和工作人员名单 略 三 、 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 时间 : 2016 年 1月 9 日 全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时间 内容 地点 备注 8:30-9:30 资格审 查 东区信工楼学术报告厅 9:30-10:30
2、 签订委托协议等 东区信工楼学术报告厅 12:30-14:30 笔试 西区教三楼 602、 603 请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 ; 14:40开始 面试(口试) 西区教三楼 602、 603 请带好准考证和身份证; 西区教三楼 604 备考 联系人: 朱 老师 027-67883728/13349835337 请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过期将不予补试。 四 、复试程序及内容 1、考生资格自审 考生先进行资格自审,资格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 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复试资格。 2、学校资格审查 学校资格审查在面试时进行。 考生须带 审查材料如下: ( 1) 报名
3、网站 打印的 2015 年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对资格审查表中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此表一式 三 份。 ( 2)考生本人的 有效身份证件 (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 ( 3)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 4) 2015 年 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 二 份(可复印)。 考生自行填写后资审时上交 (见附件) 。 ( 5) 彩色 免冠 登记照片 一 张 (一寸
4、 ),背面写上姓名; ( 6)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 参加复试的 考生 须向 报考学院缴纳复试费 100 元。 *对研究生院初审学历无匹配的考生 , 复试时 必须 提供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未按时提交认证材料的将不予录取。 此材料 一式 二 份。 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由考生自负。 3、参加复试 ( 1)面试 具体要求如下: 面试着重考查考生从事专业领域(或工程领域)的能力和潜力,包括考生工作业绩、科研成果、专业知识、业务进修、个人兴趣和研究计划等内容。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入考生成绩。
5、 ( 2)专业 笔 试 专业 笔 试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笔试 为闭卷形式 , 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试题以覆盖考生所报考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考试科目为: 专业领域 考试科目 测绘工程专业 测绘综合 计算机技术专业 计算机综合 软件工程专业 计算机综合 专业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作者 出版社及出版时间 计算机综合 数据结构 严蔚敏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03 计算机组成原理 唐朔飞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01 操作系统设计与实现 (第三版 )(上册 ) (美) andrew s.tanenbaum;albert s.woodhull(著 ) | 陈
6、渝 ;谌卫军 (译 )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7.03 计算机网络(第 5 版) 谢希仁 电子工业出版社 .2008.01 测绘综合 数字测图原理与方法 (第 二 版 ) 潘正风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年 误差理论与测量平差基础 (第 二 版 ) 武汉大学测绘学院 测量平差学科组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年 大地测量学基础 孔像元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0 年 工程测量学 张正禄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 年 五 、导师确定 每个考生可以根据自己报考专业及方向选报导师,填写导师志愿表(报到后领取)。导师信息请登陆 信息工程学院网站 -师资队伍 -导师信息 。 导师确定按照
7、双向选择原则 , 无导师接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请提前与 导师沟通确定 。 六 、成绩计算和 录取 1)成绩计算 工程硕士总成绩满分 400 分,其中 GCT 成绩按二百分满分折算( GCT 成绩 /2),专业课考试满分 100 分,面试满分 100 分。 复试总成绩 = GCT 成绩 /2+专业课考试 成绩 +面试 成绩 2)复试各部分成绩或复试总成绩未达到相应满分的 60%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及时公示,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后 2天后信工网站公布。 4)录取,按照复试总成绩排序录取。 根据考生总 成绩排 序及招生限额确 定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统一公示 7 个工作
8、日。 5)学院联系人:朱老师 申诉电话: 027-67883728(学院) ;邮箱: 。 027-67884110(校研专业学位办) 027-67884345(校纪委监察处) 七 、签订培养协议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 须 与 学校签订 委托 培养协议书 。 信息工程学院 2015-12-29 注: 初审学历无匹配 指考生在报名网站填报的学历信息与研究生院审查的不一致 。 这 部 分 考 生 需 要 登录 教 育 部 相 关 网 站 ( 学 历 认 证 网 址 :http:/ ) 查询并 索 取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复试时 必须 提供 。 附件: 2015年
9、在职人员攻读硕士 专业 学位 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编号(考生不填): 此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 报考 (专业) 领域 姓 名 考试准考证号 工程硕士GCT 考试成绩 语言表达能力 数学基础能力 逻辑推理能力 外 语运用能力 总成绩 总成绩百分位 MBA/MPA联考成绩 管理综合 成绩 英语成绩及成绩百分位 总成绩及总成绩百分位 何年毕业于 何校、何专业 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主要工作 岗位经历 工作业绩、 成果情况 内容包括:获奖(级别、排名)、专利(类别)、发表论文(刊物名称、时间、排名)等。 ( 面试时须提交有关复印件 ) 注:报考工程硕士、 MBA/MPA 不同专业,成绩栏请考生对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