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人才奖励政策 一、实施范围和人员 根据浦东城市化发展进程和工作实际,将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区域划分为四个类别: A 类、 B 类、 C类、 D 类。在四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二、适用于校园招聘的相关政策 (一)分类实施社区卫生人才专项奖励。将 A 类、 B 类、 C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岗全科医师、公共卫生医师和临床医师及其他卫技人员,纳入社区卫生人才专项考核范围。 (二)鼓励医疗卫生类应届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卫生类应届毕业生(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毕业生),到 A 类、 B 类、 C 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一年后经
2、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奖励。 (三)农村卫生人才租金补贴。鼓励社区卫生工作人员在本街镇所在地居住。对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相距超过 10 公里,或外省市户籍的医技人员在卫生服务中心所在镇域租赁住房的,首个五年服务期内的 A 类, B 类, C类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在岗医技人员,根据租房合同经审核后给予相应的住房租金补贴。如上级部门有新的公租房或住房补贴政策出台,执行新的人才居住证政策。 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类 A 类( 12 家) 芦潮港、凌桥、六灶、江镇、机场、宣桥、合庆、书院、万祥、老港、大团、泥城 B 类( 12 家) 孙桥、唐镇、王港、祝桥、曹路、高东、航头、航头鹤沙、惠南、新场、川沙、黄楼 C类( 10 家) 张江、金桥、高桥、高行、三林、迎博、三林康德、北蔡、康桥、周浦 D 类( 13 家) 南码头、潍坊、陆家嘴、浦兴、塘桥、周家渡、金杨、东明、沪东、洋泾 、上钢、花木、联洋 详见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