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公报 国家林业局 二 五年六月 前 言 中国是世界上荒漠化和沙化面积大、分布广、危害重的国家之一,严重的土地荒漠化、沙化威胁着我国生态安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威胁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为 掌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现状及动态变化趋势,为国家制定 防治荒漠化和防沙治沙 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基础数据,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国家林业局 (原林业部) 分别于 1994 年和1999 年组织完成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 其成果为全国生态 建设和防沙治沙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并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体系。 进入 21 世纪, 我国荒漠化和
2、沙化监测工作步入了 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的轨道。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 , 2004 年,由 国家林业局组织,农业、水利、 气象和中科院等部门的有关单位和专家参与,共同完成了第三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工作。本次监测采用地面调查与遥感数据判读相结合、以地面调查为主的技术路线,全面应用了“ 3S”技术,直接 参 加监测 的技术人员 达 4000 余人,区划和调查地面小班 502 万个,获取 各类信息 1.56 亿 条, 建立了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地理信息管理系统。 监测结果表明:通过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我国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实现
3、了“治理与破坏相持”。本公报根据第三次 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 结果编写,它 简要介绍了截止 2004 年中国荒漠化和沙化土地的 最新信息 , 旨在让社会各界了解我国 荒漠化和沙化状况,共同关心 和支持 我国的防沙治沙事业。 -4- 中国 荒漠化和沙化 状况公报 一、 荒漠化 和沙化土地 现状 (一) 荒漠化土地现状 2004 年 ,全国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 263.62 万 平方公里 , 占国土总面积的 27.46%,分布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山东、河南、海南、四川、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498 个县(旗、市)。 1、
4、气候类型区 荒漠化现状。 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为 115 万 平方公里 ,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 43.62%;半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为 97.18 万 平方公里 ,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 36.86%;亚湿润干旱区荒漠化土地面积为 51.44万 平方公里 ,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 19.52%。 2、 荒漠化类型 现状。 风蚀荒漠化土地面积 183.94 万 平方公里 ,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 69.77;水蚀荒漠化土地面积 25.93 万 平方公里 ,占 9.84;盐渍化土地面积 17.38 万 平方公里 ,占 6.59;冻融荒漠化土地面积 36.37万 平方公里 ,占 13.80。 3、 荒漠化
5、程度 现状。 轻度荒漠化土地面积为 63.11 万 平方公里 , 占荒漠化土地总面积的 23.94;中度为 98.53 万 平方公里 ,占 37.38;重度为43.34 万 平方公里 ,占 16.44;极重度为 58.64 万 平方公里 ,占 22.24。 4、 各省 ( 自治 区 ) 荒漠化现状。 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甘肃、青海、 陕西、宁夏、河北 8 省(自治区),面积分别为 107.16 万平方公里, 62.24 万平方公里、 43.35 万平方公里、 19.35 万平方公里、 19.17 万平方公里、 2.99 万平方公里、 2.97 万平方公里、 2.32 万平方公里, 8
6、 省(自治区)荒漠化面积占全国荒漠化 总面积的 98.45%; 其它 10 省( 自治 区 、直辖市 )占 1.55 。 (二)沙化土地现状 截止 2004 年 ,全国沙化土地面积为 173.97 万 平方公里 ,占国土总面积的 18.12%,分布在除上海、台湾及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外的 3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889 个 县 (旗、区 )。 本公报中的荒漠化是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为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的土地退化。这些地区的退化土地为荒漠化土地。 本公报中的沙化是指在各种气候条件下,由于各种因素形成的、地表呈现以沙(砾)物质为主要标志的土地退化,具有这种明显
7、特征的退化土地为沙化土地。 -5- 1、各 沙化土地类型现状。 流动沙丘 (地 ) 面积为 41.16 万 平方公里 ,占沙化土地总面积的 23.66%;半固定沙丘 (地 ) 为 17.88 万 平方公里 ,占 10.28%;固定沙丘 (地 )为 27.47 万 平方公里, 占 15.79%;戈壁为 66.23 万 平方公里 ,占 38.07%;风蚀劣地 (残丘 )为 6.48 万 平方公里 ,占 3.73%; 沙化耕地为 4.63万 平方公里 ,占 2.66%;露沙地 10.11 万 平方公里 ,占 5.81%;非生物工程治 沙地 96 平方 公 里 。 2、 各省 (自治区) 沙化土地现状
8、。 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古、西藏、青海、甘肃 、河北、陕西、宁夏 8 省 (自治 区 ),面积分别为 74.63 万 平方公里、 41.59 万 平方公里、 21.68 万 平方公里、 12.56 万 平方公里、 12.03 万 平方公里、 2.40 万 平方公里、 1.43 万 平方公里、 1.18 万 平方公里, 8 省 (自治区 )面积占 全国沙化土地总面积的 96.28%; 其它 22 省(自治区、直辖市)占 3.72%。 二、 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 现状 具 有明显沙化趋势 的 土地主要是指由于土地过度利用或水资源匮乏等原因造成的临界于沙化 与 非沙化 土地之间的一种 退化土地 ,
9、虽然 目前还不是沙化土地 ,但已具有明显的沙化趋势 。 全国 具 有明显沙化趋势 的 土地 面积为 31.86 万 平方公里 ,占国土总面积的 3.32%。 主要 分布在内蒙古 、 新疆 、 青海 、 甘肃 4 省 (自治 区 ),面积分别为 18.08 万平方公里、 4.81 万平方公里、 4.20 万平方公里、 2.58 万平方公里,其面积占全国具 有明显沙化趋势 的 土地 面积的 93.13%。 从具 有明显沙化趋势 的 土地 发生的土地利用类型看,主要以草地为主,占 68%,其次为耕地,占 23%,其它利用类型土地占 9%。 三、 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动态 1 (一) 荒漠化土地动态 与
10、1999 年相比, 全国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 37924 平方公里 ,年均减少7585 平方公里 。 1、 荒漠化 类型动态变化。 与 1999 年相比, 风蚀荒漠化 土地 减少 33673平方公里, 水蚀荒漠化 土地 减少 5525 平方公里, 盐渍化 土地 增加 930 平方公里 。 1 第二次全国荒漠化和沙化监测是 1999 年进行的 ,故本报告中的荒漠化和沙化土地动态 ,除特殊所指外 ,均为 2004 年与 1999 年相比结果。 -6- 2、荒漠化程度 动态变化。 与 1999 年相比, 轻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增加9.07 万 平方公里, 中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增加 11.73 万 平方公里,
11、 重度荒漠化土地面积减少 13.17 万 平方公里 ,极重度荒漠化面积减少 11.42 万 平方公里 。 3、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荒漠化动态变化。 与 1999 年相比, 内蒙古、新疆等 16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荒漠化土地面积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内蒙古减少 16059 平方公里,新疆减少 14226 平方公里,河北减少4029 平方公里,宁夏减少 2329 平方公里,甘肃减少 1900 平方公里,陕西减少 1257 平方公里,辽宁减少 772 平方公里,吉林减少 231 平方公里,山西减少 149 平方公里。 (二) 沙化土地动态变化 与 1999 年相同监测范围内的沙化土地
12、面积相比,全国 沙化土地面积 净减少 6416 平方公里 ,年均减少 1283 平方公里 。 1、 沙化土地类型动态变化。 与 1999 年相比, 流动沙丘(地) 减少 15651平方公里, 半固定沙丘(地) 减少 23098 平方公里, 固定沙丘(地) 增加33265 平方公里。 2、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沙化土地动态变化。 与 1999 年相比,内蒙古等 27 省(自治区、直辖市)沙化土地面积都有不同程度的减少。其中,内蒙古减少 4882 平方公里,河北减少 959 平方公里, 甘肃减少 836 平方公里, 山西减少 782 平方公里,山东减少 380 平方公里,四川减少 375 平
13、方公里,宁夏减少 254 平方公里,江苏减少 227 平方公里,陕西减少 208 平方公里。 (三)荒漠化和 沙化动态变化 的主要区域 与 1999 年相比,全国荒漠化和沙化动态变化的区域分为四种类型: 1、上次就已好转本次继续好转 的区域 。 包括科尔沁沙地、宁夏平原、毛乌素沙地南缘等地区,表现为沙化面积逐渐减少 ,植被盖度增加,生态状况进一步好转。 2、上次 扩展 本次 变为 好转 的区域 。 包括浑善达克沙地、河北坝上等地区。这两个地区通过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沙化扩展趋势得到遏制,植被明显恢复,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3、上次扩展剧烈目前扩展趋缓的区域。 包括塔里木河下游、黑河下游等地
14、区。这两个地区通过应急输水和治理,局部范围植被开始恢复,植被衰-7- 退、绿洲萎缩态势得到一定缓解,但离完全恢复还有很大差距。 4、上次扩展本次仍在继续 扩展的区域 。 主要包括甘肃民勤绿洲、三江源头、黄河首曲等地区。由于资源利用不当和干旱的共同影响,这些地 区沙化土地仍在继续扩展,生态状况进一步恶化。 (四) 荒漠化和沙化 的 总体形势 目前,我国荒漠化和沙化状况总体上有了明显改善,已从 20 世纪 90年代末的“破坏大于治理”转变到“治理与破坏相持”, 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但局部地区仍在扩展。 但是基于我国的国情和沙情, 我们必须 清醒地 看到 当前我国土地荒漠化和沙化
15、的总体形势 仍然是很严峻的 。 1、 当前所取得的成绩还只是初步的和阶段性的 。 治理 形成的植被刚进入恢复阶段,一年生 草本植物比例还较大,植物群落的稳定性还比较差,生态状况还很脆弱, 植物群落恢复到稳定状态 还需要较长的时间。 2、 防沙治沙的任务仍然非常艰巨。 全国目前还有沙化土地 174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 18.1%,同时 还有 近 32 万 平方公里 的具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如果保护 利用 不好,极易 变成新的 沙化土地。 3、沙化土地治理 难度越来越大。 几十年来,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治理原则,一些条件相对较好,治理相对容易的沙化土地已经得到治理或初步治理。 随着
16、防沙治沙 工作 的 推进, 需要治理的 沙化土地的立地条件越来越差, 难度越来越大, 单位面积所需投资越来越高。 4、导致沙化扩展的各种人为因素依然存在。 在 经济 利益驱 动下,各种破坏 沙区植被的现象 还 没有得到完全制止,滥放牧、滥开垦等“五滥”行为在部分地区仍 不同程度 地存在 。 四、 荒漠化和沙化 动态成因 我国荒漠化和沙化整体扩展趋势得到初步遏制,主要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荒漠化和沙化防治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 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真抓实干,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奋斗的结果。 1、启动实施了一批防沙治沙重点工程。 进入 21 世纪以来,国家实施了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草原
17、保护和建设工程、水土 保持项目、内陆河 流域 综合治理项目等一批有关防沙治沙的工程项目。自 2001 年以来,年均治理沙化土地面积达 192 万公顷,为实现沙化土地整体好转发挥了重要作用。 -8- 2、构建了以防沙治沙法为主的法律和政策体系。 2000 年以来,国家相继制定实施了防沙治沙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了草原法,下发了 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治沙政策措施,有效地保障了防沙治沙的顺利进行。 3、坚持科学治沙。 遵循自然规律,因地制宜,采用生物、农艺和工程措施综合治理,人工恢复与人工促进自然修复相结
18、合。同时加大对现有 100多项适 用技术和模式的推广和应用力度。 4、降水相对偏多,有利植被恢复。 近几年来,西北干旱区降水相对偏多,较常年增加 3-5 成,对于植被恢复和人工治理成效的巩固和提高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 防沙治沙的对策与措施 1.认真实施全国防沙治沙规划。落实规划任务,制定年度目标,定期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抓好防沙治沙重点工程。 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 , 健全标准体系,狠抓工程 质量,严格资金管理 ,搞好 检查验收, 加强成果管 护,确保工程稳步推进 。 3.创新体制机制。实行 轻税薄费的税赋政策 , 权属明确的土地使用政策 ,谁投资、谁治理、谁 受益的利益分配政策 ,
19、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 4.强化依法治沙。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 推行禁垦、禁牧、禁樵措施,制止边治理、边破坏现象。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 , 执法必严 。 5.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和应用防沙治沙实用技术和模式,加强技术培训和示范 工作, 增加科技含量,提高建设质量。 6.建设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探索防沙治沙政策措施、技术模式和管理体制,以点带片,以片促面,构建防沙治沙从点状拉动到组团式发展的新格局。 -9- 7.健全荒漠化监测和预警体系。加强监测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荒漠化监测体系,实施重点工程跟踪监测 ,科学评价建设效果。 8.部门密切配合 ,齐抓共管 。 相关部门按照 各自职能 , 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推进防沙治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