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 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确认书 ( 2018 年度) 接受补助 单位: 填 报 日 期: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制 2018 年 内蒙古自治区 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 确认书 受补助 单位 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法人类型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 其他 单位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资金分配明细 (单位:万元) 技术合同名称 合同类别 实际技术 交易额 补助资金 合计: 受补助单位 责任义务 本单位接受自治区技术交易后补助资金,积极配合自治区科技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对成果转化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并自觉履行如下职责: (一)承担资金使用和管理的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的要求报送阶段性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报告。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自治区 科学技术厅意见 经会同自治区财政部门审核 决定 ,对该单位拨付技术交易后补助资金人民币 万元 (大写: 元) 。 拨付的资金由受补助单位统筹安排使用,可自由支配。对拨付的资金只进行后续绩效评价,不再进行考核验收 。 (公章) 年 月 日 注 : 请 使用 A3纸 双面打印 ,一式 4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