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1.1制定依据本规范系根据出口罐头加工企业注册卫生规范,并借鉴美国联邦政府法规21CFR第110部,结合我司罐头食品加工实际情况而制定的。1.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的罐头加工企业。2. 厂区环境卫生2.1罐头加工企业建在无遭受有害、有毒物质污染的区域,厂区周围保持清洁。2.2厂内主要道路用水泥铺设,以防灰尘造成污染。厂区绿化,路面平坦、不积水。2.3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生产区建筑布局要合理。2.4厂区内沟道保持清洁、畅通,每天由卫生清洁工清理一次。2.5污水、废气的排放符合国家环保规定。2.6厂区卫生间设有冲水、洗手设备。墙裙为浅色瓷砖,并保持清洁,每天由卫生清洁工打扫、冲洗和消毒一次。2.7厂区内没有足以产生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食品卫生的设施。2.8废弃物远离车间集中堆放,并当天清理出厂。使用的容器必须加盖,堆放的场所每天定时由卫生清洁工清扫、冲洗和消毒。3.车间及设施卫生3.1罐头加工车间的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以保证设备安装、加工操作、工艺流程布局合理。容易造成交叉污染的工序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