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指南一、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一)许可项目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卫生许可证核发。(二)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卫生部等七部委关于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52号)。(三)受理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已取得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以下简称保健食品GMP)审查合格证明的生产企业接受保健食品委托加工。(四)许可条件1.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及接受保健食品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应当符合保健食品GMP的要求;2.新开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人,应当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3.委托加工保健食品双方必须具备的条件:委托方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资格;(2)持有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 (3)具有与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的质量负责人; (4)具有与保健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仓储条件;(5)建立相应的产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