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控制程序1.目的保证选用的外部施工企业(施工队)(劳务分包方)符合北京市的用工规定,能满足本公司的安全文明施工和质量要求,使顾客满意。2.范围此程序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和项目经理部选用外部施工企业(施工队)3.职责3.1公司指责公司应按照总承包合同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3.2 主管领导职责3.2.1 指导和督促公司外管工作的开展,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3.2.2 协调安全生产管理部与其它部门之间业务关系。3.3 安全生产管理部职责3.3.1 贯彻国家和北京市有关使用外部施工企业(施工队)的方针、政策,根据城建集团总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公司在考察选择外施队伍时,将对其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队伍的技术素质、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同时将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作为评价施工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在与施工队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中增加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条款内容。3.3.2 负责外部施工企业(施工队)劳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