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收支 审计项目 服务机构 比 选 文 件 比选人: 成都市成华区审计局 二一 九 年 一 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 邀请文件 .- 1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 .- 3 - 第 三 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7 - 第 四 章 评审方法 .- 17 - - 1 - 第一章 比选 邀请文件 成都市成华区审计局作为比选人,根据工作安排,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收支审计项目”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比选范围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收支审计。 二、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三、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
2、求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比选申请 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第三章所列内容,格式均不做统一要求,由比选申请人
3、自拟。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1 月18 日 17 时 00 分,地点为: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成华区审计局 208 室 。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同时应携带比选申请人法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递交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成华区审计局 - 2 - 地 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成华区审计局 联系人: 张丽蓉 联系电话: 028-84381579 - 3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成都鑫华农业
4、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2、比选范围: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收支审计。 工作内容主要 包括:项目建设管理情况、人事改革及薪酬执行情况、日常运行费用开支情况、资产管理状况、融资贷款情况、重大资金调度使用情况等。具体以成都市成华区审计局下发的审计工作方案为准。 3、比选申请人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具有履 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 法律、行政法规
5、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7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8 本次 比选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申请费用 比选申请人编制申请文件、现场考察、递交申请文件等比选过程中所涉及 的一切费用,不论结果如何,比选人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规定 5.1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均不退还。比选人及比选申请人双方都应就比选和比选 申请 文件中的内容保密,违者将对后果承担责任。 5.2 比选人不对未中选
6、 情况 作任何解释。 5.3 比选申请人应认真检查比选文件是否完整,若存在缺页或不全时,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 5.4 比选申请人应 仔细 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说明,如果比选申请人编制的比选申请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的要求,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视为不合格。任 何对比选- 4 - 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比选文件的有效理由。 6、比选报价说明 6.1 本项目比选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8 万元。 6.2 由比选申请人根据项目概况及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及管理经验对本项目服务收费进行 报价 。 6.3 比选报价 包含 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不限于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人员工资
7、、差旅费、企业管理费、税金、利润等。 7、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7.1 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中文编制。 7.2 比选 申请人 应根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申请文 件,比选申请文件应至少包括第三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要求各项内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至少包括: ( 1)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 ( 2)营业执照(复印件); (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 5)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 6)良好的商业信誉,比选申请人自行作出相应承诺(格式自拟); ( 7)至少配备 3 名以上人员,并提供人员的证书复印件、身
8、份证复印件; ( 8)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格式自拟); ( 9)比选申请人近 三年无任何有效投诉且被行政或行业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 10)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7.3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 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如果是由授权代理人签字,则应在比选申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签字或盖章。 7.4 除比选申请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比选申请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 5 - 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
9、比选申请文件签字人签字或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7.5 比选申请 文件 要求按规定格式和内容填报,份数为正本一份,应在封面注明“正本”字样。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应密封完好 (密封方式不限 ),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外包装上还应写明: ( 1)比选项目名称: ( 2)比选 申请人 名称: “在年月曰北京时间前不得拆封”字样。 比选人不接受未按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如果因投递地点未写清楚而使比选申请文件迟到或遗失,或因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产生的后果,比选人概不负责。 8、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8.1 比选申请文件 应该 在规定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前提交,逾期送达规定
10、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8.1.1 比选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1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 8.1.2 比选 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成华区审计局 208 室 8.2 比选人在比选申请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比选人拒绝并原封退回给比选申请人。 9、评审 9.1 评审工作由比选人组织进行。 9.2 评审原则、方法及程序详见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 9.3 评审结果的确定:比选人对 合格 的比选申请人 (即通过资格审查和初步评审的比选申请人,以下同 )根据其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 低排序确定前三名。 1 0、中选通知书 10.1 评审结束后,比选人按评
11、审结果确定本项目的中选单位。 10.2 比选人将在 评审 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确定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10.3 比选人对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不解释未中选原因。 11、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11.1 中选人应于收到中选通知书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6 - 表与比选人签订 审计合同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 如果中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选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 与比选人签订审计合同的,比选人可以选择顺延后面排名单位确定为中选人,也可以选择重新组织比选。 - 7 - 第 三 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说明: ( 1) 比选申请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格式均不做统一要求,由比选申请人自拟。 ( 2)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提交。 - 8 - 比选申请文件封面 正本 成都鑫华农业有限公司 2018 年财务收支 审计项目服务机构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人: (全称并盖章) 二一 九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