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及注意事项一、应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1、院系统一填写毕业生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后,集中到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开好后由院系领回发至每个学生手中。2、将开好的介绍信在有效期限内送达接收单位党组织,并将回执传真(号码027-)或邮寄(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129号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收,邮编)回学校组织部。3、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但未超过六个月的,如确有充分理由,凭个人申请及工作单位出具的加盖党组织公章的情况说明,本人回校党委组织部另行补转。对于无特殊理由,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留在自己手中,不交给转往单位的党组织,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也不向有关党组织汇报的同志,在介绍信开出六个月以后,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二、应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注意事项1、.哪些毕业生党员需要转移组织关系? 原则上,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应该和人事关系放在一起。除留在本院继续深造、工作外,应届毕业生中的所有党员(含预备党员)都需要转移党员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