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酒店员工管理规定一、目的: 为保障大多数员工的利益、规范员工行为,确保酒店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拟定该管理。二、原则:全体员工一视同仁、大公无私,公平公正、严格要求,严格执行。三、处罚条例类别:分甲、乙、丙、停薪留职、即时无偿解雇五大类。1.1. 甲类过失:各职级人员如违犯下列过错(甲类过失),初犯者将被口头警告并记录在人事档案内。如再犯者,将会受到书面警告并存入人事档案;其后再犯者,人力资源部将向该员工发出最后警告书。如六个月内三次触犯此类规条者,将被立即解雇;倘若该名员工在三个月内没有触犯任何纪律规定时,人力资源部将接受有关部门经理签署的撤消处分申请书,并将有关记录从人事档案中删除。1.1.1. 无故迟到或早退(时间不超过60分钟);1.1.2. 上、下班不打卡或不签到; 1.1.3. 当值时未穿着整齐制服或仪表不整;1.1.4 忘记或不适当的配戴员工证或名牌;1.1.5. 不使用规定的员工通道;1.1.6. 未经所在部门经理批准,乘搭客用升降机;1.1.7. 工作态度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