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 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备案人员 因私出国(境)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工 作 部 门 职 务 申请理由及费用来源 (本人填写 )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当年度内已因私出国(境)次数 次 前往国家城市 路由途径 行程 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 天 同行亲属姓名 与 本 人 关 系 工 作 单 位 职 务 部 门 意 见 年 月 日 人事部门 意 见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 意 见 年 月 日 人事 分管 领导 意见 年 月 日 纪委书记 意 见 年 月 日 党委副书记 意 见 年 月 日 校 长 意 见 年 月 日 党委书记 意 见 年 月 日 广州市 机电高级技工学校备案人员 因私出
2、国(境) 审批程序一览表 人员范围 出国 (境 )方向 中层干部 (含涉密、财务重点岗位) 党支部负责人 其他工作人员 澳门 由 人事部门 提出意见、呈部门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校 长和党委书记审批 由部门、 人事部门审核 ,呈部门 分管领导、纪委书记 、党委 副 书记审批 香港 由 人事部门审核 、呈部门 分管领导、 校 长和党委书记审批 由 人事部门审核 、呈部门 分管领导、党委书记审批 由部门、 人事部门审核 , 呈 部门 分管领导审批 台湾 出国 由部门、 人事部门审核 ,呈部门分管领导、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审批 备注: 对出国(境)次数与天数及其他规定等,学校在编教职工可参照以下规定
3、执行。 1、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办法(修订)穗人社办函【 2014】 89号 第 十八 点规定: 局系统在职副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应严格控制次数和时间,原则上 1年不超过 2次。每次只准申请 1次有效签证(注),不得办理多次签证(注)。出国(境)探亲的,一般不超过 20天;出国旅游的,一般不超过 15天;出境旅游的,一般不超过 7天;不准擅自延长 在国(境)外的时间。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 2010 15号)中第六条规定: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或者申请因私出国护照和往来港澳台地区的通行证件、申请因私出国(境)或者移居国(境)外等事项,由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后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