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执业药师 变更注册服务指南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 绵阳市 行政区域内执业药师注册 变更 的申请、审查、决定 。 二、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 412 号, 2004 年 6 月 29 日)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 355 项 “执业药师注册 ”。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 2000 年 156 号) 第十六条 ( 三 )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 国药监人 2004 年 342 号 ) (四) 关于执业药师 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 ( 食
2、药监人函 2008 1 号 ) (五)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事项下放市州办理的公告( 2018 年 第 21 号) 三 、申请条件 已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的人员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 执业 范围 。 四、申请材料 2 序号 申请材料名称 申请材料要求 备注 一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一式 2 份 ,格式文本见附表 1. 二 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原件 三 执业药师注册证 原件 四 与原注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 五 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复印件 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 六 近期 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3 张 七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
3、明 格式文本见附件 2 八 归档 材料 目录 所提供申请材料应当按目录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目录(序号)第一页作标签或用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按照分项目录(序号)单独编码原 则 , 起始 页为 第 一页(“ 1-X”),标明页码;资料页码均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在右下角 /左下角(用黑色碳素笔手写 /打印)。 3 1.所提供自制材料均须 A4 纸打印,内容完整、清楚,无涂改;并按资料要求依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 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须逐页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页数过多,可盖齐缝章 ; 复印件应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需清晰可辨 ; 4.提供纸质申请材料一套。 五 、办理程序
4、 (一)申请执业药师注册人员需先登录执业药师注册网络服务平台( http:/),提交个人信息和注册信息 , 网上申报成功后 ,打印注册申请表, 及其他 申请材料向市 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 (二)服务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 一次性 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三)服务窗口对申请 材 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 的 作出同意变更注册的决定,并发给 执
5、业药师注册证;对不符合条件者, 作出 不予以 变更 注册的决定。 (四)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到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时限 总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 4 七 、收费标准、收费依据 不收费 八 、 审批决定证件 执业药师注册证 九、数量限制 无。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 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0816-2316835 (二)投诉电话 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电话: 0816-2316833 十一、其他事项 无。 5 附表 1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注册地区: 省 市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学历 专业 职称 身份证号码 执业
6、资格证书号码 考试年份 毕业学校 参加工作时间 执业范围 生产 使用 批发 零售 执业类别 药学 中药学 药学与中药学 新执业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 编 变更 注册 理由 新的 执业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执业 药师 注册 机 构 审查 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本表一式两份,执业药师注册机构、执业药师本人各一份。 6 附件 2 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兹声明 xxx()申请的执业药师 xx业务,所提交的申报资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承担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申 报 资 料 清 单 序号 内容 提交情况